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鄂康自然挂告字〔2022〕3号
信息时间:2022/11/11 阅读次数: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鄂康自然挂告字〔2022〕3号
经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批准,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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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G-04-19 |
宗地面积: |
0.4632公顷 (合6.948亩) |
宗地坐落: |
康巴什北区哈达街以西、苏伦嘎大街以东、乌仁都西路以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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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2 |
建筑密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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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 - |
建筑限高(米): |
≤10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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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65.564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504722BB0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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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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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465.5648万元 |
加价幅度: |
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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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01日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4日15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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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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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申请人另有限制者除外。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1号)第二十五条,并结合康巴什区商务、发改和住建等相关部门建议,拟设置如下挂牌竟买条件:
(1)竞买人需满足如下要求:竞买人为企业性质的,营业执照需有加油、加气、充电、加氢内容的特种经营许可,具有经营许可证;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合作形式邀请投资意向股东,并与意向股东签订合作意向书。竞买前需提供其股东方公司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需有加油、加气、充电、加氢内容的特种经营许可,具有经营许可证。在竞得土地后需与有关部门签订投资确认书;竞买人需在能源综合利用方面具有成功运营经验,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建设。
(2)竞得人需在该宗地建设加油加气加氢一体的综合能源岛项目,并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康巴什区住建、发改、商务等相关部门签订《履约协议书》,约定监管及违约措施。
3、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要求,竞买人存在有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4、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2月12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公告信息”----“资源详情”----“文件下载”直接下载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2月12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点击“公告信息”----“资源详情”----“竞买申请”,按照网上交易流程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2日17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报价资格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挂牌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9时至2022年12月14日15时止。
八、报价一旦提交不可撤销,请竞买人谨慎报价。可刷新页面确认报价是否成功,请勿连续点击。
九、2022年12月14日15时,挂牌截止时,通过挂牌报价或竞价显示预竞得人后,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页面打印预成交通知书,并按照公告要求完成审核资料的上传。成交审查合格后,出让人、竞得人在网上签订成交确认书。
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17时(10个工作日)。
十、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时,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确定预竞得人。
3、本次报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获得竞买权限后,竞买人通过用户名登陆报名界面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4、凡交纳保证金与出让金者,必须由挂牌申请人缴纳,不得代缴,否则不予退还。
5、建设时严格按规划要求退出道路及建筑红线。
6、此次出让成交的宗地,税金按国家规定收取。
7、地块指标最终以审定的规划局城市设计为准。
8、办理CA锁:竞买人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ordos.gov.cn/TPFront/),依次点击“首页”-“办事指南”-“办事须知”-“CA”办理栏目,按照CA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办理CA锁。
9、《XXX公司关于办理竞买保证金转出让金的函》(单位红头文件)发至763127048@qq.com,具体模板见附件。不可以网上上传的可邮寄至: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207办公室收,电话:8398645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13室
联系电话: 0477-8595993 8398695 8398645(保证金缴纳)
联 系 人:高金 康勇
交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保证金缴纳至系统自动生成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招商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2、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城支行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4、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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