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具有省级(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凭证(以备案函为准)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测绘类正高级职称,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