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程量清单中养护期为两年,现改为养护期为一年,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承揽的施工业绩在满足符合性审查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单项合同(协议)价1000万元(含)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须附合同(协议)扫描件)。 注:如合同(协议)中无法体现金额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现改为投标人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承揽的施工业绩在满足符合性审查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单项合同(协议)价300万元(含)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须附合同(协议)扫描件)。 注:如合同(协议)中无法体现金额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