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中特定资格要求:无
现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投 标人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 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 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 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 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且未担 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 中)。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 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 24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 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或其 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 与 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