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温沙水湾旅游景点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温沙水湾旅游景点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载有二维码资质证书扫描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企业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相应复印件)。 注:如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