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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举措优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信息时间: 2024/2/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深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鄂尔多斯市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旗分中心从压减交易周期、降低交易成本、优化交易服务、促进交易公平等14项具体举措,着力营造时间更短、成本更低、服务更优、更加公平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1.全面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限。进场项目信息发布实行当日办结,招标项目计划、招标(采购)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即接即办,各类项目实现法定最短时限办结。

2.坚持全天候交易不间断。不断提升交易平台承载能力,对法定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的项目,实行7×24小时轮班制。对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应急项目设立绿色通道,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容缺受理,最大限度简化手续。

3.靠前服务及时提醒督办。提供项目交易全过程政策咨询、风险提醒、业务指导、全程帮办等综合服务,在业务办理各环节设置时限提醒,督促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等及时规范办理。

4.全力推动交易服务降费。根据项目类型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取消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标段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没有特殊性的通用类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零收取施工、采购标段投标保证金上限降至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电子保函费率由以前的6‰下调至2‰-4.5‰,单笔最低收费由300元下调至200元

5.努力降低投标直接成本。实现政府采购无介质数字云签、刷脸登录、签名签章等方面的应用,工程建设可以通过“标证通APP”实现签章、制作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加密、解密等方面的应用。全面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辅助评标,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

6.减少交易担保资金占用。分中心优化投标保证金收退流程,按照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广应用电子银行保函形式、电子保险保函形式、电子担保保函形式等多种形式的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实现保函办理、保费缴收、电子发票和保函开具“一站式”服务,投标保证金收退全部实现网上在线办理系统自动当天退还。

7.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高伊金霍洛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化、智能化水平,招标投标工作改革成效明显,实现“一网通办”,实现从交易登记、公告发布、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交易见证、结果公示、合同签订、异议投诉、档案管理等环节全流程电子化运行

8.减少交易服务环节材料。按照风险可控、能减尽减原则,优化完善招标投标全事项“一网通办”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减少材料提供。业务现场受理采取一表通办服务市场主体零距离,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只需在线提供《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审查意见表》即可完成交易登记。

9.规范优化交易咨询服务。健全完善线上线下统一的一站式服务,畅通咨询服务渠道,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程序引导、解疑释惑、投诉渠道等咨询服务。

10.加大交易信息公开力度。旗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市本级共用一套交易系统,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将交易信息数据推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在各旗区、市、自治区、国家公共资源平台公开的统一性,实现采购信息一次发布、同步推送、同步公开。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透明度,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11.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和招标文件审查,及时纠正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严禁通过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限制性条件实行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

12.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效能,严格落实价格评审优惠、预留份额等政策,将政府采购(非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由6%提高10%。

13.全面加强交易见证监管。协助各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标前、标中、标后闭环监管,分中心采用线上监管和线下监管相结合,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与行业监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推送问题,在11楼专门设置了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室,线下创造条件,鼓励行业主管部门进场进行实时监管,多措并举,加强监管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招投标氛围

14.加强中介机构评价分中心按照《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管理办法》要求,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各类中介机构进场组织交易活动的现场行为进行评价、记录并及时告知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已上线运行的“伊金霍洛旗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分析系统”中拓展了中介机构评价结果公示板块,“三色旗”定档亮榜评价结果,激励中介机构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着力提升中介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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