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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展开


【信息时间: 2024/5/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4月3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4月7日召开动员部署会和自查推进会,4月15日印发《自查抽查核查阶段工作实施方案》,4月20日完成项目信息反馈,4月30日召开全市推进会,5月7日印发《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这些正是鄂尔多斯全力以赴推动全市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落实到位的务实举措。连日来,鄂尔多斯市高度重视、高效联动、高质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按照自治区相关安排部署全面展开。

    高度重视,迅速部署。4月3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我市当日印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4月7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突出问题自查推进会,各旗区分中心均已及时向当地行政监督部门提供项目信息,配合开展专项整治;4月11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赴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专项整治行动,专题汇报了我市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探讨了专项行动开展的方法、步骤和路径;4月17日,成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工作组,明确了办公室及综合推进组、督导协调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4月3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对专项整治工作作进一步安排部署。

    高效联动,精准排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专人对2023年1月以来进入平台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自然资源交易项目、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的招标(挂牌)公告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共梳理出工程建设项目1627个、政府采购项目168个、国有建设用地交易项目248个、国有产权交易项目4个、矿业权交易项目3个。4月23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通招标人可自行查看招标项目数据台账的功能。市财政局依托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功能,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并反馈疑点数据2万余条,同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式,抽查市本级采购代理机构20家。

    高质推进,全面落实。各行政监督部门把自治区党委机动巡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问题整改整治与此次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以反面案例为警示,以整改整治为契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围绕四个方面23项整治任务深入自查、建立台账。4月12日,市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联合印发《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从总体要求、治理内容、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四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4月14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成督查组,分赴各旗区分中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就自查内容开展了摸底调查;同时,市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推进组印发了《自查抽查核查阶段工作实施方案》,将自查抽查核查阶段进一步细化为建立举报机制、项目信息核查、自查抽查核查和汇总上报4个阶段,从总体目标、自查方式、自查步骤、自查建议、工作要求等方面予以明确;市专项整治行动督导协调组依托鄂尔多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设专项整治行动项目投诉举报电话专线,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同时深入到各旗区及市直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并印发了《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5月7日,综合推进组印发了《周报告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全面掌握全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艰巨、时间紧迫,鄂尔多斯市将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增强直面困难的勇气,彰显敢为人先的闯劲,强化行胜于言的作为,纵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创新,解决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规范交易运行管理,确保已化解的突出问题不反弹、不变异,以“实效”检验“高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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