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管理和协调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承担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具体交易的运行工作,并未进场监督的行政监察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监督工作条件和软件信息服务;为交易各方提供场所、平台和相关政策、法规、技术咨询等服务;承担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场内交易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建立企业诚信体系;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质疑。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1.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旗委、旗政府按照“阳光、公平、高效、规范”的原则于2011年5月1日开始筹建。按照《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30号)文件精神,于2011年9月正式成立。2016年11月,按照《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调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五定”方案的批复》(鄂机编字[2016]138号)文件精神,上划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管理,名称变更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有编制11个,与上年度无变化。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10个。
2.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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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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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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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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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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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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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收入预算合计211.75万元,收入决算合计192.37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19.3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9.2%。年初调整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0%。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92.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92.3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92.3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5.04万元,下降-15.40%;支出总计减少-35.04万元,下降-15.40%。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工资减少,上级专项支出比去年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9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3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9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37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2.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92.3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5.04万元,下降-15.40%;支出减少-35.04万元,下降-15.4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工资减少,上级专项支出比去年减少。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37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54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44.42万元、津贴补贴62.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7.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7万元、职业年金2.09万元、残疾人保障金2.05万元、医疗保险4.65万元。较上年减少-3.10万元,主要原因是:是人员调出、工资减少;公用经费58.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9万元、水费0.2万元、邮电费1.58万元、差旅费6.62万元、培训费0.5万元、维修费3.93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劳务费26.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1.25万元,较上年减少-31.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上级专项支出比去年减少。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32.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33.2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22.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尽量压减开支。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万元,占93.80%;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6.2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下降)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6万元,用于车辆燃油费、保险、维修等费用,车均运维费1.66万元,较上年减少-1.75万元,下降-51.4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尽量压减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1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13人次。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47.60%,主要原因是招待人数比去年减少。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服务重点项目,有效完成交易任务。
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教育文化、交通、住建和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推进我旗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精准扶贫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创建文明旗县项目、季节性时效性较强的项目,及时协调处理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倒排招投标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开标时间和场所,确保了重点项目及时完成招投标,尽快投入建设。截止11月30日,共组织各类交易活动275次,进场交易总额81409.65万元,中标(成交)金额75938.04万元,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6562.54万元。产权交易共增值资金0万元。其中,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60次,进场交易总投资额34150.52万元,中标总金额31976.13万元,节约资金2174.41万元,节约率6.37 %。组织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215次,预算总额47259.13万元,中标总额43961.91万元,节约资金4388.14万元,节约率9.29%。组织产权交易活动0次,成交总价0万元,产权交易增值0万元。
2.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标准化服务制度化。
坚持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强化“一站式”服务,实行干部“AB”岗,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全面提升业务办理便捷性实效性,树立良好的对外窗口形象。结合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标准体系,严格执行服务环境、功能设施、交易流程、岗位操作、平台建设、监督管理、服务要求等七个方面的196项标准,严格按照市公管办编制的岗位工作标准,明确各科室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优化了工作流程、行为规范,实现了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服务制度化。
3.深入落实“互联网+”,电子化交易水平整体提升。
积极响应市公管办交易平台一体化、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交易系统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电子化交易,让数据多跑路,让服务对象少跑、不跑,不断提升交易各方满意度。积极推行和配合建设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业务培训,提高实务操作能力助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进程。全市已试运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我旗组织业务骨干参加旗财政局云平台采购业务培训,为推进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工作做好准备。为了保障投标信息安全,规避投标信息泄露风险,实行多家银行管理,增添2家合作银行收退投标保证金。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研究力度,及时完善网站栏目内容,突出政务党务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动态、互动交流等内容,严格中心及代理机构交易公示公告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加强网站管理。
4.规范管理、阳光操作、高效有序运行。
①.加强专家管理。严格执行评标前半小时随机抽取专家、专家名单密封打印等规定,确保专家抽取的随机性、保密性,并按照《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日常评价办法》,加强评标专家日常管理。建立专家学习教育微信群,定期上传最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做到学习教育常抓不懈、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②加强中介机构管理。遵循 “公平、公正、客观、审慎”的原则,采用“一项目一评价”的办法对中介机构进行考评。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主要用于:处理公务外出时使用;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需要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乌哈娜 联系电话:0477-758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