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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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嘎鲁图镇人民路北、中心森林公园内的商业房地产(投融资服务中心会所1-12 号楼,建筑面积共计为 15724.59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9077.0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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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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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WS2023PM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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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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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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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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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嘎鲁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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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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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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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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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3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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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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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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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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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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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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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8月01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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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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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8月01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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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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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审旗分中心网(http://www.ordosggzyjy.org.cn/TPFront_w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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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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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2日上午9:00时,延时竞价时间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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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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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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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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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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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人现委托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实物资产拍卖申请将: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人民路北、中心森林公园内的商业房地产(投融资服务中心会所1-12 号楼,建筑面积共计为 15724.59 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9077.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登记用途为商业用地)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审旗分中心网发布拍卖信息,我方在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拍卖公告信息并由中介机构具体实施。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的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拍卖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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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标的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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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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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嘎鲁图镇人民路北、中心森林公园内的商业房地产(投融资服务中心会所1-12 号楼,建筑面积共计为 15724.59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9077.0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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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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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涉讼项目 □ 国有破产项目 □ 国有涉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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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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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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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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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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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嘎鲁图镇人民路北、中心森林公园内的商业房地产(投融资服务中心会所1-12 号楼,建筑面积共计为 15724.59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9077.0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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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3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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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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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为担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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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没有设置为担保物
□ 资产已设置为担保物,已征得债权人同意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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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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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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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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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者递交意向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其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2、标的拍卖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竞买者可到实地查看标的现状,委托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买者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人:杜志强 联系方式: 1584730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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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评
估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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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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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丰凯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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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 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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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丰凯估字[2022]第 0212 号、内丰凯估字[2023]第 0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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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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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7日(价值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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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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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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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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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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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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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4日 、2023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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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估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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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3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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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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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人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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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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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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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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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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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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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仁脑日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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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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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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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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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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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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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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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4730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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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范围
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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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送与拍卖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
☑负责与交易中心及买受人的联络、谈判工作
☑ 签署与拍卖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协议等
☑ 代为支付交易服务费等
委托期限:2023年07月04日至本次拍卖事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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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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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资产投融资服务中心会所1-12号楼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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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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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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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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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国资委发【2022】179号、乌国资委发【202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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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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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资产投融资服务中心会所1-12号楼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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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发布、交易条件及买受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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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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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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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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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B.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审旗分中心交易网 ☑ C.《中国商报网》☑ D.《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 ☑ E.《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网》 ☑F.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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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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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信息发布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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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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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3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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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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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具体要求: 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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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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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8月01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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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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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嘎鲁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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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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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人民路北、中心森林公园内的商业房地产(投融资服务中心会所1-12 号楼,建筑面积共计为 15724.59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9077.00 平方米)公开拍卖;2023年08月02日上午09:00时,延时竞价时间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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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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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8月01日下午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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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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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如果竞买企业办理过CA证书,需增加“主体类型-意向受让方”,并完善基本信息;未办理过CA证书的,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主体登录专区进行“CA在线办理(CA新办)”,并完善基本信息。(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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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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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
本次发布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人民路北、中心森林公园内的商业房地产(投融资服务中心会所1-12 号楼,建筑面积共计为 15724.59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9077.00 平方米)公开拍卖采用网上竞价处置,本次网上竞价将采用延时竞价的方式。2023年08月02日上午09:00时,延时竞价时间为3600秒,延时竞价直至无新的报价产生则整个竞价环节结束。(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请各竞买者准备一台具有IE浏览器的电脑,自行进行安装调试及网上竞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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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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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拍卖为延时竞价时间。拍卖会开始时间按竞价方式逐项逐步进行,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场中再无新的报价,且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最高出价将自动成交,最高出的竞买者即成为买受人。加价幅度网络拍卖自动生成。
竞买者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者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拍卖会后2日内必须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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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拍卖相关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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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拍卖标的含投融资服务中心会所1-12 号楼主体框架和已出让土地,以内丰凯估字(2022)第0212号报告和内丰凯估字(2023)第0014号报告确定的评估项目为准,意向竞买人承诺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项目所揭示的瑕疵批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所包含的资产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拍卖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
2.本次拍卖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或与我公司索取拍卖资产评估报告等。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竞买人需自行对自身的竞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拍卖项目竞买人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竞买拍卖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竞买人是否满足房地产所在地相关政府及当地主管部门限购政策等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确定。
4.竞买成功后以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协议》约定为准,并以内丰凯估字(2022)第0212号报告和内丰凯估字(2023)第0014号报告所列项目交割,买受人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接收保管资产,逾期未办理产权转移和资产实物接受保管,认为买受人自行办理完毕并接收资产实物保管,出卖人不在承担之后的任何资产保管和履行产权转移的权利和义务,若有租赁的按租赁合同优先处理,否则造成违约等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5、本次拍卖标的以该项目施工节点交接时房产建设状况和已出让的国有建设土地整体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过程中按照资产所在地关于不动产权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买受人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未明确缴纳主体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不限于产权办理、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两供基金、交易税、增值税、维修费、物业费、供暖费、拍卖服务费和施工节点交接后继续完善基础维修装饰费等其他费用)。
6、成交后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在签订《买卖协议》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剩余款项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7、在拍卖开始前发现拍卖标的有重大瑕疵或争议的不宜实施拍卖的委托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终止(中止)拍卖。可以撤除该拍卖资产并不再拍卖,委托人、拍卖人无需向意向竞买报名人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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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
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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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境内事业单位,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本次房地产拍卖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3.未被司法裁判网惩戒的自然人。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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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设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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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纳竞买保证金金额为:2670000元;
2、缴纳时间:从2023年07月05日至2023年08月01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 现金 ☑电汇 ☑转账 □ 其他
4、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审旗分中心
账号:15085350083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审旗支行
行号:104205703015
联系人:乌哈娜 财务室联系电话:0477—7581506
5、保证事项: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委托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委托人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交易的风险和瑕疵)。2、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委托人有权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委托人的补偿金:(1)竞买者之间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有其他失误行为给拍卖人、委托人以及他人造成利益损害的;(2)竞买者成交后反悔或逾期未按规定交清成交价款的,全额扣收保证金,并按《拍卖法》有关规定处置。(3)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委托人签署《买卖协议》的。
6、处置方法:竞买者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金,买受人履约完成后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买受人在与委托人签订的《买卖协议》中约定时间内未完成标的物移交手续办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履约金在10个工作日内由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审旗分中心转入拍卖人指定帐户保管,以对公转账凭证为依据。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约及违反有关拍卖规则的扣除所缴纳保证金。竞买不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原路退还。
7、是否设定履约保证金: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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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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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主持人:王峰 国家注册拍卖师编号:1800193
联系电话:0477-833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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