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文件中“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的“第二项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中”的“第2条技术标准与要求中”的第39项标的名称为:全景温湿度显示屏,现变更为:审讯温湿度屏;第95项标的名称为:北斗校时主机,现变更为:校时主机;第113项标的名称为:LED显示单元,现变更为:案件会审显示终端;第114项标的名称为:LED壁挂支架,现变更为:壁挂支架;第115项标的名称为:LED控制器,现变更为:控制器。
(2)采购文件中“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的“第二项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中”的“第2条技术标准与要求中”附表三十九标的名称为:全景温湿度显示屏,现变更为:审讯温湿度屏;附表九十五标的名称为:北斗校时主机,现变更为:校时主机;附表一百一十三标的名称为:LED显示单元,现变更为:案件会审显示终端;附表一百一十四标的名称为:LED壁挂支架,现变更为:壁挂支架;附表一百一十五标的名称为:LED控制器,现变更为:控制器。
上传附件中的“技术参数标准与要求”中的标的名称不变。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