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巴音敖包嘎查清洁能源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巴音敖包嘎查清洁能源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备①+②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伍级(含)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响应性文件中须附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须附在响应性文件中)。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或电气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投标文件须附证书扫描件)。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或电气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扫描件); 注: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1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审旗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地 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联系方式:15049489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荣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水岸金砖东塔1510(A)室
联系方式:15049431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04943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