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0年8月31日09时00分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不见面开标室召开了苏力德苏木生活垃 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开标会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了鄂尔多斯市鸿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施工标段第一预中标候 选人,陕西世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标段第二预中标候选 人,陕西博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标段第三预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为2020年09月08日至2019年09月11日。
在公示期间我单位收到了其他公司的质疑函,即质疑苏力德苏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第一预中标候选人鄂尔多斯市鸿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里两份业绩证明存在虚假行为,公司诚信、信誉差等内容;质疑苏力德苏木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理工程第一预中标候选人鄂尔多斯市鸿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预中标候选人陕西世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两 个公司投标时用的业绩均存在虚假等内容。
后经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实,鄂尔多斯市鸿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投标业绩确实存在虚假的问题,该行 为属投标人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和第六十八条规定, 遂鄂尔多斯市鸿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无效。根据 《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苏力德苏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理工程有关事宜的函》(乌建函〔2020〕122号),乌审旗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建议我苏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将对苏力德苏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重新组织招标,望贵单位给予办理相关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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