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各交易主体:
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相关规范,2022年我中心已在交易平台中开设“合同订立信息”、“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栏目,现对进入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乌审旗分中心)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合同订立信息、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同订立信息公开。
(一)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合同在线签订功能,合同双方可以登录“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合同签订”功能模块下填写合同基本信息,上传合同模板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电子签章,也可选择上传已签订的合同。
(二)在完成“合同签订”步骤后,系统即时将合同当事人填写确认的合同订立信息在我中心门户网站公开。
二、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公开。
(一)招标人应当高度重视合同履约管理,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在招标项目合同履行结束、合同解除或出现违约行为时,须及时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合同变更、合同解除及违约行为信息,同时系统将根据合同当事人填写确认的结算审核付款信息,按付款批次即时对外公开。
(二)合同当事人登录“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功能模块下录入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并及时对外公开。
此工作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执行,各行政监督部门履行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合同订立、履行及变更的行政监督职责,强化信用管理,防止“阴阳合同”“低中高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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