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及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各项政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面向全旗公开征集保证金托管银行,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征集目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七条等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目前,我分中心已采用虚拟子账户的方式管理投标保证金,即对于保证金的缴纳、退还、清算等业务由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乌审旗分中心)与保证金托管银行通过接口采用虚拟子账户的方式自动收退。
二、托管范围
进入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乌审旗分中心)进行建设工程、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交易活动,按照交易文件、公告等要求需要缴纳保证金(以下统称保证金)。
三、托管模式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乌审旗分中心)确定的托管银行开设保证金专户,与托管银行签订保证金托管协议,专项用于保证金的收取、退还及利息结算等方面的核算。
四、相关要求
1.保证金托管银行应当与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乌审旗分中心)保证金管理子系统(新点)和财务系统(用友)对接,按照管理要求,及时办理保证金的代收、代退(包括保证金本金和利息)、记账、对账等业务。
2.按照银行同期基准存款率计付利息,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并与保证金本金一起退还投标人。
五、参与条件
(一)托管银行须具备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二)托管银行属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地方商业银行性质,须具备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金融许可证件、营业执照;
(三)托管银行须具备鄂尔多斯市旗(区)县级支行及以上资格;
(四)托管银行近四年来(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未受银行监管机构重大违规处罚;
(五)托管银行近四年来(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未被所服务单位、机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整改等;
(六)托管银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七)托管银行具备保证金托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八)托管银行需安排1名工作人员为服务单位做好代收、代退、记账、对账等相关工作,保证人员固定性和长效性,并承诺免除一切系统对接升级费用和退保证金时转账手续费用。
六、责任约定
保证金托管银行不能满足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乌审旗分中心)监管需要的,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乌审旗分中心)可以调整银行。托管银行未尽到相关义务,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征集方式
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请于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至2023年8月20日下午17:30前将意向书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wsqfzx@163.com》,逾期递交将不再列入本次征集范围。意向书应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或旗内一级支行(同等级别)盖章确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银行基本情况及参与意愿;
(二)全旗服务网点设立情况及服务范围;
(三)具备与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财务系统对接,通过系统实现保证金托管的能力;
(四)愿意遵守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台关于保证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承担政策不确定性风险及业务风险的承诺;
(五)保证金银行端业务和技术实现方案;
(六)参与条件中所涉及相关内容。
八、其他事项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好内部统筹协调工作。一家法人金融机构只能递交一份意向书,金融机构内部部门重复递交的,以最先在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至2023年8月20日下午17:30前时段内《wsqfzx@163.com》邮箱收到的为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将意向书发至《wsqfzx@163.com》邮箱,方可递交响应征集纸质文件,响应征集纸质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下午15:00,响应征集纸质文件递交份数一正两副,响应征集纸质文件递交地点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审旗分中心开标二室。(纸质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审旗分中心将组织技术专家及有关人员对银行金融机构的参与条件进行核实,并对符合参与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情况和有关资料,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得分排序选取得分最高的一名。
(三)通过符合性审查(附件2)、综合评价(附件3)得分最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进入联调联试阶段。联调联试的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1日。联调联试合格以后作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乌审旗分中心)的正式托管银行,服务期限为三年,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本公开征集公告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审旗分中心》官网发布;
(五)本公开征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审旗分中心所有。
联系电话:0477-7581506
附件:
1.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审旗分中心关于公开征集托管银行公告响应征集文件格式与要求
2.符合性审查表
3.综合评价表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审旗分中心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