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工作必须要知道的18件事
选派代表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是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的最佳节点。那么,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工作主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评审前
1、向代理机构出具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书,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2、遵守评审纪律,按时到,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开评审现场,不与供应商见面。
3、采购人代表需要在评审前介绍项目背景和技术需求的,应当事先提交书面介绍材料。
4、采购人与采购人代表本质上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因此,采购人代表可以是本单位的人员,也可以是其他单位人员或外聘专家。
5、招标采购中,采购人代表是否必须参加评审工作,没有强制性规定。但是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大背景下,采购人应当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已经逐渐成为主流观点。
6、非招标采购中,一般认为采购人代表必须参加评审工作,因为在竞争性谈判(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7、对于划分采购包的项目,采购人可以委派不同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各个采购包的评审,也可心委派同一人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
8、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
二、评审中
9、采购人代表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依法客观、公正、审慎地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
10、竞争性谈判(磋商)过程中,谈判(磋商)小组可以根据谈判(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1、采购人代表不能以个人看法为由,作倾向性、误导性的发言。当评审专家主动询问时,采购人代表不能应邀介绍自己的倾向或有可能引起误导作用的感受、说明等。
12、在政务信息系统采购中,采购人应当派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参与评审。
13、在进口产品采购中,采购人代表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参与论证。
14、采购人代表可以参与资格审查,但不能参加开标。
15、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组长。
三、评审后
16、对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17、采购人代表发表倾向性言论,不遵守评审纪律,影响采购结果的,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18、采购人代表不得获取评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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