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方案》及财政部实施意见、全区政府采购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政
府采购行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与实效,结合我区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各地普遍存在着进展不平
衡、信息不共享、规则不统一、职责不清晰等问题。实施“互联
网+政府采购”,构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重塑政府采购信
息化运行模式,将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纳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
建设中统筹规划,横向打通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资产
管理、国库支付系统,纵向打通上下级政府采购系统,实现政府
采购工作网络化、标准化、电子化运行和上下级政府采购信息系
统的一体化管理,是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水
平,不断推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有效手段。
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建设要求,统筹规
划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与预算编制、国库支付、资产
管理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强化预算执行控制,实现内部业务的一-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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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化管理。要研究推进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逐步实现采购预算、
采购计划、项目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政府采
购全周期、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要健全政府采
购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为
主体,推进采购需求、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全流程信息公开,
加强社会监督,打造阳光采购。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规划,高标准建设,软硬件设备系统要和财政一
体化系统共建共享,互相兼容,高效运行”要求打造政府采购“全
区一张网”,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审批、核准事项“网上办、一次
办”,备案事项“不见面、网上办”,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
办”。
2020年底前,在全区范围内统一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统
一政府采购业务办理平台,实现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的实
时对接、业务协同。初步构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总体框架。
2021年底前,覆盖全区、互联互通、透明规范的“互联网+
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体系有序运行,以大数据监管、信用评价、
信息公开为基础的综合监管体系全面发挥作用,实现政府采购与
互联网融合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统一规划建设。2019 年,自治区财政厅规划建设并
完成了升级改造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包括 10 个子系统和 7 个基- 5 -
础库。该系统基于互联网部署,支持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
并实现了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系统实时对接。通过将各类政府采
购资金来源统一纳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进行管理,实现从
采购预算、采购意向,到采购计划、交易执行,再到合同支付、
履约验收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二)统一建设标准。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无预算不
采购、无系统不交易、无合同不支付、无验收不结项”的原则,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业务和技术规范标准,并结合财政核
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的有关要求,统一政府采购信息化业务标
准、交易规则和接口技术标准。彻底解决“市场分割”“信息孤
岛”问题,为大数据分析和对各类采购主体统一监管创造条件。
(三)统一信息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
部令第 101 号)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将规范统一全区采
购项目信息和监管信息发布种类、内容及格式,各采购人及其代
理机构,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统一格式编制,不得遗漏依法必须公
开的事项,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未依法在指定
媒体发布的,依法承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统一基础信息。政府采购基础信息库涵盖采购人库、
代理机构库、专家库、供应商库、商品库等,是全流程电子化采
购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也是财政部门实施大数据监管的重要
抓手。按照“一地登记、全区通用”、“分级管理、信息共享”的
原则政府采购基础信息库由省级统一建设,各级财政部门直接应-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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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无需另行建设。
(五)统一交易平台。自治区统一建设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和
电子招投标系统。通过实施网上竞价、网上直购、定点服务等简
易采购程序,着力推进通用类货物服务电子化采购;通过实施网
上在线开评标、远程异地开评标等电子化采购交易手段,实现各
类采购主体采购业务办理“零上门”。逐步建立全区统一开放、
竞争有序的线上政府采购市场。
(六)统一监督平台。建设涵盖采购意向、采购计划、合同
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诚信评价、质疑投诉等内容的电子
化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并实现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的互联
互通、业务协同。逐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政府采购
大数据分析工作机制,发掘数据价值,增强数据决策能力。
四、工作安排
为确保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统
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20 年 6 月,先行选择部分盟市
(含旗县区)进行试点;2021 年 1 月,所有盟市(含旗县区)
全部上线运行。
(一)试点运行
由各盟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申报自治区试点盟市(含
旗县区)。自治区财政厅结合全区申报情况选择部分积极性高、
信息化基础条件较好的盟市作为先行试点地区。
申报成为试点的盟市(含旗县区),须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文- 7 -
件并附《各盟市政府采购业务开展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于
2020 年 3 月底前报送至自治区财政厅。
试点盟市(含旗县区)实施时间:2020 年 4 月启动本地区
实施系统推广工作。7 月 31 日前按照财政厅统一要求完成系统
的实施部署,确保系统正常上线运行,纳入“全区一张网”管理,
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 。
(二)全面实施
2020 年 9 月启动非试点盟市(含旗县区)推广工作。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所有盟市及旗(县、区)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
一要求完成系统的实施部署,确保系统正常上线运行,实现“全
区一张网”管理目标。
以上项目实施费用,由自治区财政厅和各级财政部门分别承
担。系统建设、云资源租赁费用,等级保护三级安全服务费用由
自治区财政厅统一承担;系统实施、年度运行维护费用,语音电
话通知及短信费用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列入年度预算。
五、相关要求
“全区一张网”是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全区统一监管的重要手
段,业务覆盖面广,政策性强,技术复杂。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
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全区一张网”
顺利推广实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
化管理,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也是政府采购事业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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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必经阶段,尤其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后,国家紧急出台
相关政策,对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财政部
门务必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完
成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的工作目标。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全区一张网”推广实施工作
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精心
组织,统筹安排,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详细的落实方案。按
照自治区统一规划要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信息技术管理部门
要主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区一张网”
的推广实施,确保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到位。
(三)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是落实政府重大
政策目标及指导相关工作的有效手段,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
具体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政策法
规,并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积极健全和完善现行的规章制度,
建立起有效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实现“靠制度管事”、“用制度
管人”、“以制度管权”等模式,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效、规范运
行。各级财政部门如有出台的制度与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
相违背的,要及时进行废止。
(四)多方联动,有序推进。“全区一张网”纵向贯通自治
区、盟市、旗(县、区)三级财政,横向涉及采购人、代理机构、
供应商、专家等各类采购当事人,必须多方兼顾,统筹推进。各
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 9 -
工作安排时间有序推进。在推广实施期间不得影响政府采购业务
的正常办理。
在构建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推广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
题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自治区财政厅联系。
联 系 人:政府采购处 宁静
联系电话:0471-4192292
电子邮箱:nmgcztc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