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锡尼镇育才社区、新华社区部分市政道路照明及用电工程(一期)施工标段变更公告 |
招标人名称 | 杭锦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众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名称 | 杭锦旗锡尼镇育才社区、新华社区部分市政道路照明及用电工程(一期) |
招标项目编号 | E1506251506004539001 |
标段(包)名称 | 施工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E15062515060045390010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 2023年7月5日11时35分01秒 |
发布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网》 |
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是;2023年7月1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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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 否 |
变更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杭锦旗锡尼镇育才社区、新华社区部分市政道路照明及用电工程(一期)(二次)施工标段于2023
年07月05日通过《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文件的澄清(一次)。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
变更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更正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原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中技术负责人:配备技术负责人 1 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变更为“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中技术负责人:配备技术负责人 1 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
3、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 17:30。
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告!
招 标 人:杭锦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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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众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05日 |
招标人(章) |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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