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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浩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权或租赁权网上拍卖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2024/5/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鄂尔多斯市浩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权公开拍卖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

鄂尔多斯市浩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权,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经营项目(煤炭仓储物流、中转、装卸、铁路运输、筛选等,但经营项目需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项目编号

CQHJ2024PM0033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拍卖

标的所在地区

伊金霍洛旗

公告期

10个工作日(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30日)

起拍价

28800000.00元/年租金

加价幅度

(元/次)

300000.00元/次

保证金(元)

30000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30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起止日期

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30日17:00时止

报名地点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网(http://www.ordosggzyjy.org.cn/TPFront_hjq/)

网上竞价时间

2024年05月31日上午09:00时,延时竞价时间60分钟。

是否设置

保留价

优先权设置

一、委托方承诺

本委托方现委托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实物资产出租申请将鄂尔多斯市浩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权,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经营项目(煤炭仓储物流、中转、装卸、铁路运输、筛选等,但经营项目需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起拍价28800000.00元/年租金,按本公告内容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网发布拍卖信息,我方在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拍租公告信息并由中介机构具体实施。

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资产租赁经营权拍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的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委托方:鄂尔多斯市浩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二、拍卖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鄂尔多斯市浩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权,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经营项目(煤炭仓储物流、中转、装卸、铁路运输、筛选等,但经营项目需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起拍价28800000.00/年租金。

是否涉讼

☑非涉讼项目   □ 国有破产项目  □ 国有涉讼项目

标的

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鄂尔多斯市浩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权,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经营项目(煤炭仓储物流、中转、装卸、铁路运输、筛选等,但经营项目需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28800000.00元/年租金

3000000.00

是否设为担保物

资产没有设置为担保物

□资产已设置为担保物,已征得债权人同意转让

租赁资产

现状批露

巴图塔集运站位于伊金霍洛旗煤炭物流园区,前身为兴生源巴图塔集运站,设计装车能力1000万吨/年,占地面积约204.7亩土地,设有办公区、生活区、储煤棚、装车塔、配电室、锅炉房、机修库房、栈桥及暗道、所有快装设备等。其中办公区建筑面积1716㎡、储煤棚共四个,其中破碎专用煤棚6000㎡、快装一期煤棚9900㎡、快装二期煤棚14000㎡,散装站台全封闭煤棚45079㎡。

巴图塔集运站项目规划占地约204.95亩,已全部取得土地证;其中87.89亩土地办理了立项审批、环评批复、节能评估报告批复、规划条件意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铁路接轨等相关文件;剩余117.06亩未取得规划及建设等相关手续;巴图塔集运站整体未进行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竣工验收,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综上所述,巴图塔集运站存在被环保、消防、应急管理等相关行管部门督促整改、停业整顿的风险;另外应环保要求正在进行散装站台在建工程施工,预计2024年7月底完工,与散装站台生产经营存在时间、空间上的冲突,因环保验收时间紧,需优先保障散装站台在建工程施工。

其它事项

说明

1、竞租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评估报告》见附件、资产现状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其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该标的目前处于运营状态,其它详见《评估报告》。

2、标的拍卖招租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竞租方可到实地查看标的现状,委托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租方查看标的须提前电话预约。

3、本次网上竞价为有保留价网上竞价,竞租方的最高应价达不到标的保留价的,网上竞价不成交;竞租方一经报名,即表示了解并认可我中心的网上竞价流程。

4、本次网上竞价的资产均为现状网上竞价,委托方、拍卖方对展示标的的品质及瑕疵不作担保,当网上竞价公告及拍卖方提供的相关数据与网上竞价时公布的数据不符时,以网上竞价公告公布的数据及有关部门确认的数据为准。

联系人:王鹏飞      联系方式:18947476775

评估机构

北京图丹评估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报告书号

北图丹评咨字【2024】第016号

评估基准日

2024年04月01日

核准(备案)机构

杭锦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号

2024-02

核准(备案)日期

2024年05月13日

备注

 

三、委托方简况

委托方名称

鄂尔多斯市浩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

李旭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

授权委托

受托人

王鹏飞

联系电话

18947476775

授权范围

及期限

递送与拍租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

负责与交易中心及承租方的联络、谈判工作

□ 签署与承租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协议等

□ 其他需要代理的事项

委托期限:2024年05月13日至本项目拍卖结束为止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会议决议进行公开拍卖

批准单位名称

杭锦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杭锦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杭国资发【2024】24号

主要内容

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权年租金公开拍租

四、信息发布、交易条件及承租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

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媒体

☑ A.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B.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  ☑ C.《中国商报网》☑ D.《中拍平台》  ☑ E.《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网》  ☑F.其他: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信息发布终结。

起拍价(元)

28800000元/年租金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具体要求:以委托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合同》约定为准

预展时间

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30日17:00时止

预展地点

伊金霍洛旗

网上竞价时间

鄂尔多斯市浩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权公开拍卖;2024年05月31日上午09:00时,延时竞价时间60分钟。

报名时间

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30日下午17时00分止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如果竞租企业办理过CA证书,需增加“主体类型-意向受让方”,并完善基本信息;未办理过CA证书的,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专区进行“CA新办(在线办理)”,并完善基本信息办理CA证书。(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本次发布鄂尔多斯市浩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权公开拍卖采用网上竞价处置,本次网上竞价将采用延时竞价的方式。2024年05月31日上午09:00时,延时竞价时间为3600秒,延时竞价直至无新的报价产生则整个竞价环节结束。(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请各竞租方准备一台具有IE浏览器的电脑,自行进行安装调试及网上竞价指导。

拍卖规则

本次拍卖为延时竞价时间,加价幅度网络拍卖自动生成,拍卖会开始时间按竞价方式逐项逐步进行,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场中再无新的报价,且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最高出价将自动成交,最高出价的竞租方即成为承租方。

租方拍卖会后2日内必须到拍卖方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与承租相关

其他条件

1、本项目承租要求按照《拍卖招租的实施方案》详情见本公告附件。竞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竞租方需自行对自身的竞租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租项目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竞拍拍租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承租方是否满足所在地相关政府及管理部门限购政策等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确定。3、本次标的拍租交接过程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和成交租金0.69%的拍卖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4、竞租方需承诺:(1)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拍租项目涉及的《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资产拍租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合同》,租金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期(首月)付款不得低于总租金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剩余租金按月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含委托方应缴纳的税款,不含承租方应缴纳的其他税费,具体以签订的《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合同》约定为准。5.在租赁期间,除工程、手续等历史原因产生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6.特别约定条款申明:(1)如承租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委托方有权执行履约保证金。(2)如因承租资产产权、消防、环保等手续及散装站台在建工程施工,影响到承租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减产、停产损失的,出租方不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租金按合同约定正常履行。(3)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4)为保证巴图塔集运站尽快完善环保手续,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全力配合、支持散装站台在建工程施工,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对在建工程施工做好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租赁要求

1.租赁期间的承租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铁路运维费、防冻抑制尘费及相关税费等各种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的统一安全管理,自行做好防火、防盗及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3. 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经营和储存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明文规定不能经营和储存的产品。

4.承租方双方签订《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合同》约定相关承租事项。

承租方在租赁期满后需保持巴图塔集运站租赁前的原状,若有维修改造项目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在不损坏巴图塔集运站主体结构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承租方实施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竞租方

资格条件

1.承租方须是中国境内注册有实力的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承租方充分须知悉巴图塔集运站产权、手续及在建工程现状,并同意租赁人拟定的招租文件。

4.承租方已知悉并认可本公告所附《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合同》,竞租成功后,按上述合同模板签订。

1、缴纳竞租保证金金额为3000000.00元;

2、缴纳时间:从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30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现金   ☑电汇    ☑转账     □其他

4、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58010100100000883;

行名:鄂尔多斯市罕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320205000055;

开户行电话:0477—22192585

5、保证事项: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委托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租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竞租方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委托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交易的风险和瑕疵)。2、如竞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委托方有权扣除该竞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委托方的补偿金:(1)竞租方之间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有其他失误行为给拍卖方、委托方以及他人造成利益损害的;(2)竞租方成交后反悔或逾期未按规定交清成交价款的,全额扣收保证金,并按《拍卖法》有关规定处置。(3)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委托方签署《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合同》的。

6、处置方法:竞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的,竞租缴纳3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竞租保证金,竞租不成交的保证金3日内不计息全额原路退还;竞租成功后,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其中2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扣除拍卖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从最后一期租金中扣除;另外1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为租赁押金,租赁期满后,根据《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合同》的相关约定退回承租方,承租方在与委托方签订的《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合同》中约定时间内未完成标的物移交手续办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履约金在10个工作日内由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保管,以对公转账凭证为依据。竞租方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约及违反有关拍卖规则的扣除所缴纳保证金。

7、是否设定履约保证金:  □否    ☑是

拍卖机构

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主持人:王峰  国家注册拍卖师编号:1800193

联系电话:0477-8339934

 

 

  
附件:
发布申请盖章.pdf
巴图塔集运站租赁经营合同2024.docx
网上竞价操作程序.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