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建筑物,以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项目为准,意向竞买人承诺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项目所揭示的瑕疵批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所包含的资产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拍卖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标的面积为大概数据,成交后以有关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2.本次拍卖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或与我公司索取拍卖资产评估报告等。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竞买人需自行对自身的竞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拍卖项目竞买人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竞买拍卖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竞买人是否满足房地产所在地相关政府及当地主管部门限购政策等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确定。
4.竞买成功后以杭锦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与买受人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为准,并以评估报告所列项目交割。
5、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过程中按照资产所在地关于不动产权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未明确缴纳主体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不限于产权办理、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两供基金、交易税、增值税、维修费、物业费、供暖费、拍卖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6、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按《交易合同》约定时间将成交价款缴至委托方指定银行帐户。买受人向拍卖公司缴纳成交金额的1%拍卖佣金。
7、在拍卖开始前发现拍卖标的有重大瑕疵或争议的不宜实施拍卖的委托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终止(中止)拍卖。可以撤除该拍卖资产并不再拍卖,委托人、拍卖人无需向意向竞买报名人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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