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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民政局经营权或租赁权网上拍卖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2023/11/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杭锦旗民政局关于杭锦旗殡仪馆综合服务楼2000.8平米房产租赁权

(住宿、餐厅、厨房及设备)公开拍卖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

杭锦旗民政局关于杭锦旗殡仪馆综合服务楼2000.8平米房产租赁权(住宿、餐厅、厨房及设备),租赁年限3年

项目编号

 CQHJ2023PM0033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拍卖

标的所在地区

杭锦旗

公告期

7个自然日(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

起拍价

188842元/年租金

加价幅度

(元/次)

10000元/次

保证金(元)

18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起止日期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17:00时止

报名地点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网(http://www.ordosggzyjy.org.cn/TPFront_hjq/)

网上竞价时间

2023年11月28日上午09:00时,延时竞价时间60分钟。

是否设置

保留价

优先权设置

一、委托方承诺

本委托方现委托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实物资产申请将:位于109国道杭锦旗锡尼镇段915公里南2公里处杭锦旗殡仪馆综合服务楼2000.8平米房产租赁权(住宿、餐厅、厨房及设备)公开拍卖,租赁年限3年,起拍价188842元/年租金,按本公告内容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网发布拍卖信息,我方在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拍卖公告信息并由中介机构具体实施。

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资产租赁经营权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的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委托方:杭锦旗民政局

二、拍卖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杭锦旗民政局关于杭锦旗殡仪馆综合服务楼2000.8平米房产租赁权(住宿、餐厅、厨房及设备),租赁年限3年

是否涉讼

☑非涉讼项目   □ 国有破产项目  □ 国有涉讼项目

标的

基本情况

拍卖标的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杭锦旗民政局关于杭锦旗殡仪馆综合服务楼2000.8平米房产租赁权(住宿、餐厅、厨房及设备),租赁年限3年

188842元/年租金

18000

是否设为担保物

☑资产没有设置为担保物

□ 资产已设置为担保物,已征得债权人同意转让

瑕疵说明

详见评估报告和其它文件

其它事项

说明

1、竞租人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评估报告》见附件、资产现状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其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该标的目前处于运营状态,其它详见《评估报告》。 

2、拍卖标的公告公示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竞租人可到实地查看标的现状,拍卖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租人查看标的须提前电话预约。

3、本次网上竞价为有保留价网上竞价,竞租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标的保留价的,网上竞价不成交;竞租人一经报名,即表示了解并认可我中心的网上竞价流程。

4、本次网上竞价的资产均为现状网上竞价,委托方、拍卖方对展示标的的品质及瑕疵不作担保,当网上竞价公告及拍卖方提供的相关数据与网上竞价时公布的数据不符时,以网上竞价公告公布的数据及有关部门确认的数据为准。

联系人: 阿拉腾沙      联系电话:15049886412

评估机构

内蒙古诚信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号

  内诚信泰评报字{2023}第0107号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0月23日

核准(备案)机构

杭锦旗财政局

核准备案号

202301

核准(备案)日期

2023年11月13日

备注

 

三、委托方简况

委托方名称

杭锦旗民政局

基本情况

     人

法定代表人

赵建峰

  所

杭锦旗锡尼镇

授权委托

受托人

阿拉腾沙 

联系电话

15049886412

授权范围

及期限

☑递送与拍卖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

☑负责与交易中心及承租方的联络、谈判工作

☑ 签署与拍卖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

☑ 代为拍卖服务机构工作衔接等           

委托期限:2023年11月14日至本项目拍卖结束为止

内部决策

  况

会议决议进行公开拍卖

批准单位名称

杭锦旗财政局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杭锦旗财政局 杭财资函【2023】134号

主要内容

杭锦旗殡仪馆综合服务楼2000.8平米房产租赁权(住宿、餐厅、厨房及设备)公开拍卖

    四、信息发布、交易条件及承租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

公告期 

7个自然日

信息发布媒体

☑ A.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B.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  ☑ C.《中国商报网》☑ D.《中拍平台》  ☑ E.《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网》  ☑F.其他: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信息发布终结。

 

起拍价(元)

188842元/年租金

价款支付方式

☑第一年房屋租金一次性付清,具体要求:以委托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协议》约定为准                                     

预展时间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17:00时止

预展地点

杭锦旗锡尼镇

网上竞价时间

杭锦旗民政局关于杭锦旗殡仪馆综合服务楼2000.8平米房产租赁权(住宿、餐厅、厨房及设备)公开拍卖;2023年11月28日上午09:00时,延时竞价时间60分钟。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下午17时00分止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如果竞租企业办理过CA证书,需增加“主体类型-意向承租方”,并完善基本信息;未办理过CA证书的,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主体登录专区进行“免费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并办理CA证书。(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本次发布杭锦旗民政局关于杭锦旗殡仪馆综合服务楼2000.8平米房产租赁权(住宿、餐厅、厨房及设备)公开拍卖采用网上竞价处置,本次网上竞价将采用延时竞价的方式。2023年11月28日上午09:00时,延时竞价时间为3600秒,延时竞价直至无新的报价产生则整个竞价环节结束。(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请各竞租人准备一台具有IE浏览器的电脑,自行进行安装调试及网上竞价指导。

拍卖规则

本次拍卖为延时竞价时间。拍卖会开始时间按竞价方式逐项逐步进行,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场中再无新的报价,且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最高出价将自动成交,最高出价的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加价幅度网络拍卖自动生成。

竞租人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即成为拍卖标的的承租方,承租方拍卖会后2日内必须到拍卖方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与承租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承租要求按照《拍卖的实施方案》详情见本公告附件。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竞租人需自行对自身的竞租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招租项目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竞租本拍卖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承租方是否满足所在地相关政府及管理部门政策等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确定。

3、本次租赁房产以现状拍卖出租,成交后资产转移过程中产生一切相关费用(包括物业费、供暖费、交易税、增值税、维修费等暖气费、物业费、水电费、通信费、有线电视费、消防安全管理费用等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本次拍卖程序全过程费用(含评估费、拍卖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4、竞租人需承诺:(1)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拍卖项目涉及的《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资产拍卖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2)租赁费按年度上缴至旗财政局,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协议》并将第一年房屋租金一次性付清,承租方应按照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三年为一个租赁期,后每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按协议签订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逾期不能付清全部租赁款,每逾期1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出租标的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惩罚赔偿金,同时承租方须按出租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出租方因此主张权利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竞租人

资格条件

1、承租方须是中国境内注册有实力的企业法人,从事酒店管理,并有一定规模的工作人员队伍,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有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

2、承租方在租赁期对承租房产投资装修及设备改造所形成的的资产在租赁到期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企业或法人未被“信用中国”和司法裁判网惩戒名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租赁要求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要合法经营,并要服从和接受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2、房屋内财产明细在租赁前进行登记,租赁协议签订时双方确认。属承租方管理使用的财产设备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承租方委派专人负责管理,租赁期满后完好将租赁房屋交付杭锦旗民政局。

3、租赁期间的水、电、暖、各类税费、经营等各种费用、税金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4、租赁期间所涉的消防、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等管理事项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行派专人管理使用好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及其它消防和安全生产各项防范工作。

6、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经营和储存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明文禁制不能经营和储存的产品。

7、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场所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8、双方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相关承租事项。

1、缴纳竞租保证金金额为18000元;

2、缴纳时间: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现金   ☑电汇    ☑转账     □其他   

4、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58010100100000883;

行名:鄂尔多斯市罕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号:320205000055;

开户行电话:0477—2219258

5、保证事项: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委托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租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竞租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委托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交易的风险和瑕疵)。2、如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委托方有权扣除该竞租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委托方的补偿金:(1)竞租人之间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有其他失误行为给拍卖方、委托方以及他人造成利益损害的;(2)竞租人成交后反悔或逾期未按规定交清成交价款的,全额扣收保证金,并按《拍卖法》有关规定处置。(3)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协议》的。

6、处置方法:竞租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履约金,履约完成后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承租方在与委托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中约定时间内未完成标的物移交手续办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履约金在10个工作日内由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保管,以对公转账凭证为依据。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约及违反有关拍卖规则的扣除所缴纳保证金。竞租不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7、是否设定履约保证金:  □否    ☑是        

拍卖机构

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主持人:王峰  国家注册拍卖师编号:1800193

联系电话:0477-8339934  

  
附件: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
授权委托书.docx
网上竞价操作程序.doc
杭锦旗民政局所属杭锦旗殡仪馆综合服务楼2000.8平米房产租赁权拍卖交易信息发布申请书(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