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杭锦旗福茂西下游段水毁修复工程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杭锦旗福茂西下游段水毁修复工程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2)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公司注册。(响应文件须附注册证扫描件)。
(2)上述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0月至今连续3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响应文件须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