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庆节环境氛围营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庆节环境氛围营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托克前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
联系方式:18604777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鄂尔多斯市凡欣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查干陶勒盖东街3-8-1-1
联系方式:13947373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金琳
电话:13947373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