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综合办公楼消防及用电设施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综合办公楼消防及用电设施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注: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托克前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
联系方式:138477667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鄂尔多斯市金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联系方式:18947706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晓伟
电 话:18947706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