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财购规〔2021〕16号
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各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营管理机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行为,提高电子卖场采购效率,明确电子卖场交易各方权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央深改委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及财政部实施意见和《自治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我们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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