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转让方委托 内蒙古维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中介机构名称)按转让申请书的内容在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转让信息,我方在其他相关媒介发布并由中介机构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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