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鄂托克旗财政局的委托,本着宽进严管的原则,采用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方式,对鄂托克旗电子卖场2020-2022年度货物类供应商进行公开补充征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入驻鄂托克旗政采电子卖场,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的要求,本次征集品目范围包括: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LED显示屏、触控一体机、碎纸机、车辆(乘用车、客车)、电梯、不间断电源(UPS)、空调机、复印纸。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在鄂托克旗范围内的技术支撑、配送和售后服务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入驻。
三、入驻说明
1、对于申请入驻的供应商,由鄂托克旗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要求,在鄂托克旗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按照功能模块和交易规则择优选择使用。
2、本次征集的供应商必须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相关交易规则。
3、供应商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取消其服务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供应商应当按照入驻品目要求及自身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对应申请入驻。
5、本次征集的供应商服务期至2022年12月31日。
6、本次为补充征集,已成功入驻本区域电子卖场的供应商,无需再次申请入驻。
四、供应商入驻应当提交材料
需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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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一);
2、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3、《营业执照》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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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征集时间和方式
1、征集时间:2020年12月03日至2020年12月14日。
2、征集方式:本次征集采用线上征集方式(线下不予办理),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neimenggu.gov.cn/)对应模块,按照征集公告等要求,进行供应商登记;(说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为唯一登录、登记入口)
(2)供应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申请对应服务协议;
(3)本征集公告要求的相关内容均在线上提供,并在指定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录入。
(4)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入驻指导说明。
3、电子卖场实行分级管理,供应商在申请入驻电子卖场时,请详细查看对应区域的征集公告以及相关要求,在对应区域内进行申请。对于操作错误或者申请有误的,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技术服务公司概不负责。(供应商可按照不同区域的征集公告,同时申请入驻不同区域的电子卖场。)
六、征集结果公开
供应商入驻情况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开。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7-6212642
监督部门电话:0477-6218226
技术支持电话:0477-8581669、0477-8398623
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03日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人___(姓名)系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___(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根据有关要求,代表本公司参加鄂托克旗政采电子卖场征集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申请入驻过程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在申请入驻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贵中心收到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供应商名称: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二:
服务承诺书
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此处填写供应商全称) ,按照《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电子卖场2020-2022年度货物类供应商补充征集公告》的要求,经我公司认真研究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自愿按征集公告要求,申请入驻鄂托克旗电子卖场。我方完全接受本次征集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入驻后依法、依规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
1、我方承诺:在申请入驻和入驻服务期限内,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电子卖场的制度和交易规则,自觉接受监督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否则产生后果自负。
2、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递交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驻造成的一切后果。
3、我方郑重声明:
(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均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4、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在鄂托克旗范围内的技术支撑、配送和售后服务能力。
5、我方郑重承诺:
(1)确定专人负责供应商及交易商品信息的日常管理,完成采购交易操作、销售服务和咨询、退换货等工作。
(2)承诺所发布的信息真实有效,若发布虚假信息或不正当言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推送商品应为原厂原装,全新正品,且符合国家“三包”政策。
(4)支持货到7天无条件退换货。
(5)确认订单后,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
(6)资金支付方式应符合有关规定,必须支持货到付款,接受公务卡、转账、银行支票等多种支付方式,支持30天账期。
(7)入驻供应商在电子卖场平台交易须开具正规发票。
(8)在电子卖场提供的商品免费送到政府采购用户指定地点,并提供免费上门安装、调试等服务。
(9)出现产品或售后服务问题的,在服务承诺及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品厂商推诿质量、服务责任时,承担责任并提供质量和服务保障。
6、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在申请入驻以及入驻后以独立身份参与采购活动。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详细地址: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