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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


【信息时间: 2024/8/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Report
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变更公告
招标人名称
 鄂托克旗正和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
 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1506241506005647002
标段(包)名称
 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
标段(包)编号
 E15062415060056470020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2024年8月1日14时30分00秒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托克旗分中心网》发布。
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否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否
变更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鄂托克旗乌兰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于2024年07月30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因需变更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现重新上传新的答疑澄清文件。
   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中”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配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注册建筑师注册证扫描件)。“变更为”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扫描件)。“
(二)调整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内容。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变更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请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本澄清变更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招标人:鄂托克旗正和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招标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附件:
建设工程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