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委实绩考核领导小组的安排,考核组一行对交易中心领导班子2013年工作实绩进行考核。鄂托克旗招标投标中心于2010年4月成立,为旗人民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012年,经市编委同意在撤消鄂托克旗政府采购中心和鄂托克旗招标投标中心的基础上依法组建了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旗人民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核定编制20名,中心内设四个业务科室,现有工作人员6人,领导班子成员1正1副,负责全旗建设工程、政府采购有关招投标工作。根据考核目标要求,下面就2013年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开展情况做一汇报。
一、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业务受理情况
中心成立运行以来,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纪检、检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交易原则,规范、有序地开展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为政府节约了大量资金。截止2013年11月30日交易中心共计开展各类招投标项目37项。总控制价2.89亿元,中标总价2.81亿元,总节约资金0.08万元,总节资率3%。具体情况如下:工程类招标28项,财政控制价1.85亿元,中标价1.81亿元,节约资金0.04亿元,节资率2.58%。中央投资目项5项,控制价0.58亿元,中标价0.56亿元,节资率2.6%。采购类4项,控制价4489.056万元,中标价4352.38万元,节约资金136.67万元,节资率3%。
土地挂牌出让及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项目严格实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全部进入市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目前,中心尚未开展产权交易业务。
(二)全力抓好交易平台建设
中心办公场所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为租赁场所。设有开标室、评标室各1个,员工办公室5个。开标室及评标室设有监控设备,监管人员可以随时监听每个项目的开评标室情况。同时,中心在每个项目开评标结束后,立即将该项目的开评标音像资料,随招投标文件进行备案存档,使每个项目的开评标过程音像资料得到了永久性保存。
(三)制定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
中心成立后,及时制定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业务工作流程》《建设工程项目业务操作流程》、《政府采购项目业务操作流程》等业务流程图和《投标人须知》、《评审专家须知》《开评标的暂行管理规定》等业务管理制度,实现了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六个统一”操作。一是统一交易平台。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开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印发交易工作动态,加大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宣传,全旗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全部到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二是统一进场范围。具体包括法定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旗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有偿服务的中介机构从事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活动。三是统一信息发布。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全旗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国家和自治区指定媒介和网站上发布,确保投标人能够及时得到完整、真实、对应的招标信息。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介、网站进行公示,无疑议后由旗公管办备案,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交易中心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有不良行为的法人和企业进行认定并进行曝光。四是统一交易规则。在坚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法律法规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交易中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规则、实施细则、交易流程和监督管理的配套制度。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合理低价中标和综合评估中标的评标办法。五是统一专家管理。整合现有各部门评标专家库,按专业类别建立统一评标专家库,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目前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共有专家69人,将现有专家资料输入电子专家库,根据招投标项目要求由旗纪委监察局、公管办工作人员监督,招标人亲自抽取,抽取到的专家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如被抽取专家不能到现场进行评标,系统将自动补抽。由于是电脑随机抽取,杜绝了人为操作,实现了评审专家抽取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六是统一市场监管。旗公管办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对工作人员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管,旗财政、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四)加强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
确定每周五下午为职工集体学习时间,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及旗委、政府的大政方针和相关文件精神。同时,我们还积极参加旗委、政府组织的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五)扶贫包扶方面
为切实解决好平贫困户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全旗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2013年扶贫包扶工作方案,并成立了扶贫包扶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0日,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森林公安一同去巴音乌素嘎查村实地考察了当地贫困牧民的家里实际情况,经过走访了解到牧民们住房和羊棚年久失修需要修缮,农牧民的饮水、用电问题。旗交易中心、森林公安领导和巴音乌素嘎查村同志互相探讨了村内现面临的问题(如禁牧、医保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森林公安承诺并兑现投入资金8500元,解决300米电缆线,资助苗木6万多株,帮扶种植柠条200多亩,宣讲惠民政策12次,帮助联系水利部门解决了20户农牧民的饮水问题,联系农电部门解决2户不在通电范围内的农牧民用电问题,逢年过节为贫困户送去米面和慰问金,及时缓解了牧民的困境,真正做到了帮扶帮到点子上去。
(六)中心保密工作方面
我中心把保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严格按照旗委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领导管、有专人抓,于年初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保密制度,明确目标任务。我中心坚持做到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全年召开了2次的专题会议研究保密工作,并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相应的责任办公室和责任人,为保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我们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注重团结,发扬民主,依法办事,不搞“一言堂”,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提高了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严格制度,强化落实,高标准完成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等27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充分发挥以制度管人、管事的作用,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安装出勤去向牌等设备,设立了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同时在活动过程中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发放测评表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做到问题没有找准不放过,问题没有整改不放过,有效促进了机关效能的整体提升;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单位内部深入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三是按照纪检监察系统“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的要求,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引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的措施和要求,细分化解到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工作岗位,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重点查找和防范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和岗位职责三类风险,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形成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四是加强廉政教育,通过打造廉政文化走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在全体干部中牢固树立了“廉荣贪耻”的意识。五是制定并执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款旅游等方面的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按照全旗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中心在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的同时,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剖析,自查自纠,认真开展了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机关党建方面
我单位现有党员2名,还不具备申请成立了党支部,今后,我中心将积极发展党员干部队伍,早日建成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支部。今年,我们对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及时谋划,明确了工作总体目标、工作主题、工作载体及相关的保障措施,设立了党员活动阵地。加强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步伐,建党92周年之际,在完成“八个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与包扶点巴音乌素嘎查村党员开展了学习《十八大报告》《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新党章》教育。
(四)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方面
我们成立了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把宣传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开展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推进。通过电子屏幕和创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动态等措施,大力加强党的十八大以及两会精神的宣传,有力促进了宣传教育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了机关学习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确定每个周五为集体学习日,全面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了十八大精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及党和国家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发挥网评员的能动作用,单位无重大网络舆情发生,广泛开展了“爱我家乡文明行”主题教育。
(五)“四城联创”方面
在鄂托克旗“四城联创”工作过程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旗委的统一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创建氛围,组织中心干部率先垂范,攻坚克难,取得了较好成效。
鄂托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四城联创”活动中,扎实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心全体职工对辖区内街道、垃圾堆放点,卫生死角进行认证仔细的打扫,并规定每周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劝导周围居民爱护自家门前卫生,保持舒适清洁的生活环境。组织中心职工开展家庭文明劝导,引导家人养成文明习惯,珍爱生命。在2013年度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体职工赴乌兰镇环城北路进行义务植树活动,为确保植树成活率,达到改善环境、建设生态的目的,严格按照植树要求、每棵树种尺寸和树间距进行树坑的打挖,在植树时注重泥土的填覆,及时补水,中心人员落实后期的管护,做到植树规范,管护到位,保证了植树的质量和成活率。
(六)矛盾排查化解方面
为全面落实《中共鄂托克旗纪委办公室关于展开信访举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信访举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着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与信访工作制度。成立了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心全体同志的不懈努力下,中心全年做到了无上访,无投诉。
(七)普法依法治理方面
在“六五”普法的第三年,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现代法制理念,努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中心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普法工作目标,密切联系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勇于创新,狠抓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后工作中,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扶贫帮困力度,全面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务实型、和谐型”机关,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推动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