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7-05,更正为:2024-07-10。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供应商已申 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 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 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 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 拟,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 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 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 证明(响应文件须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