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审计服务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审计服务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审计服务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附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在本单位工作,提供近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投标人需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备案单位(提供备案截图)
合同包2(审计服务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附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在本单位工作,提供近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投标人需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备案单位(提供备案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