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交纳竞买保证金:是
2、保证金数额:10000元
3、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2月3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4、交纳方式:转账
账户名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达拉特旗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旗支行
账户:15001687636052512142
行号:105205200015
(缴纳保证金财务联系人:王倩,联系电话:18647181787)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系统会弹出“保证金缴纳码”在缴纳保证金时务必将“保证金缴纳码”填入银行结算业务申请书中的“附加信息及用途栏”)
5、保证事项: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委托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买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委托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交易的风险和交易后的工作)。2.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缴付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1)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有其他失误行为给拍卖人、委托方以及他人造成利益损害的;(2)竞买人成交后反悔或逾期未按规定交清成交价款的,全额扣收保证金,并按«拍卖法»有关规定处置。(3)在被确定为最终竞买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委托方签署《采伐协议》的。
6、处置方法:竞买人按照与委托方签订的《采伐协议》的约定内容进行作业。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约及违反有关拍卖规则的扣除所缴纳保证金。竞买不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退还,履约完成后履约保证金在清理完场地及树根后,待委托方验收结束后3日内原路退还,
7、是否设置履约保证金:是。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拍卖公司支付5%的拍卖佣金。
9、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人或买受人与相关方签订的《采伐协议》或《交易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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