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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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准格尔旗沙圪堵镇果园区(八一路西)丽锦家园S1、S2商业楼负一层103号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为510.08㎡和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长宁街10号兴泰揽胜苑小区5号楼1单元1001室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为344.77㎡和位于达拉特旗金鹏路西、新城北街北佳苑小区1#商业楼8、9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61.14㎡,共3处房产公开整体打包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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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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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DL2024PM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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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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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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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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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康巴什区、达拉特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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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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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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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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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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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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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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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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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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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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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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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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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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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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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达拉特旗分中心(http://www.ordosggzyjy.org.cn/TPFront_dl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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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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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准格尔旗沙圪堵镇果园区(八一路西)丽锦家园S1、S2商业楼负一层103号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为510.08㎡和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长宁街10号兴泰揽胜苑小区5号楼1单元1001室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为344.77㎡和位于达拉特旗金鹏路西、新城北街北佳苑小区1#商业楼8、9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61.14㎡,共3处房产公开整体打包拍卖网上公开拍卖;2024年11月27日上午09:00时,延时竞价时间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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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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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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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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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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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人现委托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实物资产拍卖申请将位于准格尔旗沙圪堵镇果园区(八一路西)丽锦家园S1、S2商业楼负一层103号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为510.08㎡和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长宁街10号兴泰揽胜苑小区5号楼1单元1001室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为344.77㎡和位于达拉特旗金鹏路西、新城北街北佳苑小区1#商业楼8、9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61.14㎡,共3处房产公开整体打包拍卖,按本公告内容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达拉特旗分中心发布拍卖信息,我方在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拍卖公告信息并由中介机构具体实施。本拍卖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房产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的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拍卖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达拉特旗债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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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标的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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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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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准格尔旗沙圪堵镇果园区(八一路西)丽锦家园S1、S2商业楼负一层103号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为510.08㎡和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长宁街10号兴泰揽胜苑小区5号楼1单元1001室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为344.77㎡和位于达拉特旗金鹏路西、新城北街北佳苑小区1#商业楼8、9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61.14㎡,共3处房产公开整体打包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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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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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涉讼项目 □ 国有破产项目 □ 国有涉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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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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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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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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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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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准格尔旗沙圪堵镇果园区(八一路西)丽锦家园S1、S2商业楼负一层103号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为510.08㎡,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为-1层,用途为商业,总层数4层,所在层数-1层,钢筋混凝土结构,毛坯,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2023XS0628083317和位于康巴什新区长宁街10号兴泰揽胜苑小区5号楼1单元1001室,建筑面积为344.77㎡,总层数18层,所在层数10层,用途为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毛坯,产权证号鄂房权证康巴什新区字第109021506416和位于达拉特旗金鹏路西、新城北街北佳苑小区1#商业楼8、9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61.14㎡,总层数2层,所在层数2层,用途为商业,钢筋混凝土结构,简装修,不动产权证号蒙2024达拉特旗不动产权第0015529号,共3处房产整体打包拍卖总起拍价146205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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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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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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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为担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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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没有设置为担保物
□ 资产已设置为担保物,已征得债权人同意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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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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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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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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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人递交意向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其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该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标的拍卖公告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竞买人可到实地查看标的现状,拍卖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买人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人: 李蕊 联系方式:1864771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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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评
估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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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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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昌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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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
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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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昌信估字[2023]第0065、0066号
鄂东审评报字[2024]第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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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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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0日、202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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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估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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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7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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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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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人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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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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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债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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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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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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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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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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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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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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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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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位于准格尔旗沙圪堵镇果园区(八一路西)丽锦家园S1、S2商业楼负一层103号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为510.08㎡和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长宁街10号兴泰揽胜苑小区5号楼1单元1001室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为344.77㎡和位于达拉特旗金鹏路西、新城北街北佳苑小区1#商业楼8、9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61.14㎡,共3处房产公开整体打包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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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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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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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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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财函[2024]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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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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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位于准格尔旗沙圪堵镇果园区(八一路西)丽锦家园S1、S2商业楼负一层103号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为510.08㎡和位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长宁街10号兴泰揽胜苑小区5号楼1单元1001室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为344.77㎡和位于达拉特旗金鹏路西、新城北街北佳苑小区1#商业楼8、9号商铺,建筑面积为561.14㎡,共3处房产公开整体打包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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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发布、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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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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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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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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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B.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达拉特旗分中心 ☑ C.《中国商报网》☑ D.《中拍平台》 ☑ E.《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网》 ☑F.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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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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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信息发布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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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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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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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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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具体要求: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交易协议》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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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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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6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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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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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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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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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处房产公开整体打包拍卖,2024年11月27日上午09:00时延时竞价时间3600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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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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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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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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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如果竞买人办理过CA证书,需增加“主体类型-意向受让方”,并完善基本信息;未办理过CA证书的,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主体登录专区进行“CA在线办理(CA新办)”,并完善基本信息。(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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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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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
本次发布达拉特旗债务中心房地产拍卖采用网上竞价处置,本次网上竞价将采用延时竞价的方式。2024年11月27日上午09:00时,延时竞价时间为3600秒。(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请各竞买人准备一台具有IE浏览器的电脑,自行进行安装调试及网上竞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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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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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拍卖为延时竞价时间。拍卖会开始时间按竞价方式逐项逐步进行,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中每当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时,延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计算,直至延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场中再无新的报价,且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最高出价将自动成交,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加价幅度网络拍卖自动生成。
竞买人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买受人拍卖会后2日内必须到拍卖人处签署《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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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拍卖相关
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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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拍卖要求按照《拍卖实施方案》其他详情见本公告附件。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保证金缴纳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上述拍卖标的公告中数据图文等所表达仅供参考,最终以相关部门实物移交确认为准,但成交价不变,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就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相关部门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税、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产权转移手续要求及所涉及的税、费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买人需自行对自身的竞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拍卖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该拍卖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竞买人是否满足标的所在地相关政府及管理部门限购政策等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确定,请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3、本次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拍卖资产过户或变更时双方的一切相应的税、费,按照资产所在地关于房产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委托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如法律法规明确税费缴纳主体的契税等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如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未结清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违章罚款、两供基金、工本、测绘等费用)、成交后的拍卖服务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办证过户或网签变更产生的税费如涉及其他人(如房产开发商等)承担的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垫付后另循法律途径解决;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竞买成功后如遇有争议的标的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委托人的调整和约定。4、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已收租金不予转支付买受人,至租金续交日起由买受人自行与租赁方收取后期租赁费,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方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5、竞买人需书面承诺:(1)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拍卖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拍卖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2)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交易协议》并将所有成交款一次性交清,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至指定账户。如果买受人不能按期交清成交款,则本次交易不形成事实,房产的所有权仍归达拉特旗债务中心,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资产接收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交易协议》约定为准并以现状交割,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和资产实物接受保管,委托人和拍卖人认为买受人自行办理完毕并接收资产实物保管,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在承担之后的任何资产保管和履行产权转移的权利和义务,否则造成违约等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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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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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存续的法人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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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设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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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纳保证金金额:1460000元。
2、缴纳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 现金 ☑电汇 ☑转账 □ 其他
4、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达拉特旗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旗支行
账户:15001687636052512142
行号:105205200015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达拉特旗分中心缴纳保证金财务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477-2258392 18647181787)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系统会弹出“保证金缴纳码”在缴纳保证金时务必将“保证金缴纳码”填入银行结算业务申请书中的“附加信息及用途栏”)
5、保证事项: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拍卖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方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拍卖人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交易的风险和瑕疵)。2.如当事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拍卖人有权扣除该当事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拍卖人的补偿金:(1)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有其他失误行为给拍卖人、委托人以及他人造成利益损害的;(2)竞买人成交后反悔或逾期未按规定交清成交价款的,全额扣收保证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三十九条有关规定处置;(3)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委托人签署《交易协议》的。
6、处置方法:竞买人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金,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转至(账户: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258010100100000883;行名:鄂尔多斯市罕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约完成后由拍卖公司退回买受人指定账户;未成交者(或竞买不成交者)其所缴纳的保证金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7、是否设定履约保证金:□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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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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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主持人:王峰 国家注册拍卖师编号:1800193
联系电话:13947770115 0477-833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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