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合同包1(达拉特旗树林召镇“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二标段))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达拉特旗树林召镇“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二标段)项目编号:ESZCDQS-G-F-240078,在确定中标人后收到了投标人的质疑。针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我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核查。经审查该质疑成立,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无效的情形第二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无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经我单位慎重研究,为了响应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现决定对本项目重新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