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魏晓燕 叶小红等
本文作者魏晓燕、叶小红、周建云,工作单位系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物资采购中心。文章发表在《中国政府采购》杂志2023年第5期。
编者按
本文基于某大型三级甲等公立综合性医院招标采购活动实践经验以及相关规范制度,主要从招标采购活动的需求提报、采购文件编制、专家评审、合同管理四个重要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随着招标采购在公立医院的广泛运用,招标采购项目的数量、金额日益增多,招标活动比以往面临着更大的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笔者单位是一家大型三级甲等公立综合性医院,根据相关规范制度及本院招标采购活动实践经验,本文主要从招标采购活动的需求提报、采购文件编制、专家评审、合同管理四个重要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一)风险因素
1.采购项目预算不够准确。有的采购项目立项时可能照搬前些年的参数,预算金额直接沿用往年合同金额,忽略了社会经济发展、人力物力成本变化,导致预算金额过小,最终因对供应商缺乏吸引力,导致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而流标,增加了招标采购的整体流标率。
2.需求提报不够及时。有些项目在合同临近到期时才开始提报计划,或提报的需求不够全面、要素不齐、反复修改或补充材料,延误采进度,将正常采购拖成了应急采购。
3.参数设置不够合理。有的项目在进行参数设置时指定品牌型号,设置唯一授权、非强制性资质和认证、特定业绩,设定核心参数不能有3个以上品牌满足等限定性强的技术指标,排斥潜在供应商,引发质疑投诉;实质性要求(核心参数)设置数量过多,限制竞争,导致流标。
4.参数论证不够充分。一些单位明确要求集中采购限额以上的项目应当组织专项论证,然而,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专家论证流于形式、走过场,论证后的参数仍过于简单宽泛,或过于限制,或需求缺乏标准,最终因参数问题导致项目流标或者采购不到需求单位心仪的物资。
(二)防范措施
1.提前筹划年度总体计划。采购管理部门应加强招标工作的计划性,提前筹划年度计划,需求单位可以根据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尽快展开采购意向公开,并行组织项目需求论证,及时提报采购需求,以方便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统筹安排进度。
2.合理安排采购周期。需求单位提报需求,应当充分考虑组织实施采购和生产验收交付所需时间周期,除应急采购外,公开招标项目从提报需求到签订合同,通常需要90日左右。采购计划下达后,技术参数一般不得更改,确需调整的,采购周期相应顺延,不得无故压缩采购周期和生产周期,按照“谁提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倒逼采购计划的规范性和严密性。
3.防止差别待遇。采购需求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无关的供应商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技术参数不得指向特定供应商或产品。需求单位应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科学编制采购计划,防止“定制采购”或者“暗箱操作”,对于采购标的有行业准入、生产经营许可、安全保密等专门要求的,需求单位应当注明设置理由和依据。
4.抓好需求调查和需求论证。通过实地考察、网络查询、需求公示、函询、问卷等方式摸清市场供应现状,调查对象应当具有代表性,通常不少于3个,且相互之间不得存在关联性;需求单位结合需求调查情况对采购项目预算进行评估,设定符合市场行情的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偏低的,应当追加预算;需求论证不能只是专家签字走过程,论证专家须专业对口,并要仔细研究具体参数,防止采购技术滞后、与现有设备不匹配或是已淘汰产品。
(一)风险因素
1.文本格式不够规范。未按统一的招标文件模板编制,招标文件的构成要素不齐,对投标人报名及投标注意事项要求不清或者编制不够严谨,前后要求不一致。
2.文件内容编制不够合理。重要信息要求不明,实质性条款不明确;随意设置参数,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多个品种物资项目未设置或未合理确定核心产品;设置与项目无实质性关联的评分项,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制加分项,或主观打分项分值比重过高。
3.未落实采购项目分段管理。未实施采购项目分段管理,一人“包办到底”,独自完成整个项目的采购实施环节,缺乏审核及监督机制,项目经办人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二)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采购文件模板。采购文件在统一下发的文件模板基础上进行编制,不得随意删除条款或更改内容,确需修订需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
2.加强采购文件审核。技术要求和经济要求应当全面系统、清楚明了、科学严谨,表述规范,能准确描述采购项目的性能功能,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多个品种物资项目,应当根据技术构成、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评分表应当按照客观、细化、量化的原则编制,确实没有客观评判标准的主观打分项,应当说明理由,报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3.严格控制内部流程。对采购操作流程中各关键点严格分离,即编制采购文件与审核采购文件、评审专家抽取与使用、评标组织人员与监管人员相分离、招标采购与质疑投诉处理、合同签订与验收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形成权责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1.现场秩序管理不够严格。评审现场缺少监督人员,专家迟到或随意进出;评审过程未全程录音录像,无关人员自由进出;采购部门工作人员或需求代表干预评审专家独立评审,评审专家迁就采购人意见等,影响评审公正性。
2.评审专家评审不够严谨。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查阅走马观花,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投标文件的响应有漏看或错评等,影响评审公正性。
(二)防范措施
1.严格评审现场纪律约束。评审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除评审委员会成员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出入评审现场;采购机构对评审现场全程录音录像,会场人员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评审现场,不得私下与外界联系。监督人员现场监督工作人员或需求代表是否在评审现场发表倾向性言论,明示或暗示评审专家对特定供应商予以照顾,一经发现,依照纪律条令给予严肃处理。
2.监督评审专家是否公平。正式评审前,评审专家签订《评审专家履职承诺书》,评审专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客观公正评审,须在熟悉需求参数以及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规性、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做出评判。采购机构建立完善的复核机制,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对评审专家出现的问题,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一)风险因素
1.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内容实质性条款与采购文件、评审结果不一致,擅自变更合同条款,签订阴阳合同;违规追加采购数量、修改中标金额等。
2.履约监管不到位。对合同履行环节的管理不到位,例如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物资配送、货物验收、售后服务等后续服务监管不到位。
(二)防范措施
1.加强规范合同签订。编制采购需求时应研究论证充分,避免缺项漏项或设置不科学,而倒逼改变或增加合同条款的现象;采购机构严格按照评审结果、供应商投标承诺拟制合同草案,标的品种、技术参数、数量、价格等实质性内容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严格落实合同内容变更的要求,首先由变更主张人按照合理合规的原则,提出调整意见,报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采购机构据此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再报相关部门完善合同审签手续。
2.持续合同履约监管。验收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技术参数和数量进行验收把关;采购机构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合同履约情况跟踪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组织对物资交付验收、资金结算情况进行追溯复查并向采购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招标采购活动的良性运转,离不开规范的采购需求管理、科学编制的采购文件、公正严谨的评审行为以及持续有效的合同管理,每个环节若出现一点漏洞,都会直接影响整个采购活动。为维护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提高采购工作质效,各单位需要结合工作实际,持续优化采购工作流程,完善采购工作廉政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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