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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驳回投诉书 | |
| 投诉人名称 | 山东合力金桥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
| 投诉人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路北新东环西百利来产业园106栋楼 | |
| 投诉人联系方式 | 18706351354 | |
| 被投诉人名称 | 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
| 被投诉人地址 | 无 | |
| 被投诉人联系方式 | 000000 | |
| 被投诉人的答辩及请求 | 李显芳因郑州疫情管控无法履职,于2022年10月9日经业主方惠州某部队书面同意进行了更换,不再担任上述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情况。 | |
| 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智慧森林草原资源云平台项目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备案,经东胜区住建局调查,认定经被投诉人提供的书面陈述及相关佐证材料中证明,惠州某部安防系统建设项目投标项目经理李显芳因郑州疫情管控无法履职,于2022年10月9日经业主方惠州某部队书面同意进行了更换,故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李显芳,在本次投标中不存在担任上述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情况。 | |
| 行政监督部门驳回理由及依据 | 根据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投诉人山东合力金桥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经研究,本机关决定: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驳回山东合力金桥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诉。
投诉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
| 处理单位签章 |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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