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建筑用砂矿
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鄂前自然拍告字〔2024〕1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深化矿产资源改革,按照《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试行)》《鄂托克前旗拟设建筑用砂矿采矿权规划区块市场化出让方案》的要求,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委托内蒙古金槌拍卖有限公司对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1号区块建筑用砂矿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标的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1号区块建筑用砂矿:位于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乌兰道崩嘎查,区块面积:0.3867平方千米,起拍价630.88万元,加价幅度25万元/次。
出让区块面积、拐点坐标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1.出让人: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苏力迪东街
联系电话:0477-7621928
2.中介机构: 内蒙古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炭大厦401室
联系电话:13704771672
3.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网址: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联系电话:0477-8398695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营利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本次区块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2.拍卖结束后,预买受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申请人授权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3)竞买申请书(系统自动生成);(4)竞买保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区块竞买;
(1)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
(2)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
(3)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缴纳竞买交易保证金,可抵采矿权出让收益,竞买不成竞买交易保证金如数退回,但不计利息。
5.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投入生产加工的设备在行业内需具有先进性,可实现资源节约利用、绿色规模化生产。
6.以上出让方式与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4年5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19日17时00分。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19日17时00分。
2.报名方式
(1)竞买人在申请竞买前需先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ordosggzyjy.org.cn/TPFront/),依次点击“首页”-“办事指南”-“办事须知”-“CA”办理栏目,按照CA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办理CA锁。已经办理过CA锁的在有效期内依然可以使用。
(2)意向竞买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平台联系,技术服务联系人:13214054536 、18104853219、15661159286。
(三)资格审查
1.竞买人资格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2.拍卖截止时,系统通过拍卖报价或竞价显示预买受人后,预买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页面打印《资格审查通知书》,并按照公告要求完成审核资料的上传。经审查合格后,出让人、买受人在网上签订成交确认书。
3.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6日。
五、出让方式、确定买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拍卖
(二)网上拍卖时间
2024年6月20日上午10时00分
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三)确定买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拍卖采用延时竞价的方式,延时竞价时间为240秒,延时竞价直至无新的报价产生则整个竞价环节结束。
标的:起拍价630.88万元,加价幅度25万元/次。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最高出价将自动成交,最高出价的竞买者即成为买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址
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19日
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乌兰道崩嘎查。
本次拍卖出让不组织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请竞买人自行踏勘。
七、竞买交易保证金缴纳
1、标的物保证金金额:陆百万元人民币(6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5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19日17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保证金从竞买人基本账户缴纳至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保证金缴纳至系统自动生成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后系统自动确认保证金缴纳情况。如有问题与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联系,财务联系电话:0477-8398645。
4、缴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商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电话:0477-5100809
2.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
电话:18604779160
3.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城支行:
电话:15847319220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电话:13904775711 电话:13310339936
八、成交确认及结果公示
(一)签订《建筑用砂采矿权规划区块成交确认书》
网上拍卖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买受人并经资格审查后。1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按照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与出让人签订《建筑用砂采矿权规划区块成交确认书》
(二)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开始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网站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2.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ordosggzyjy.org.cn);
3.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lr.gov.cn/);
4.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etkqq.gov.cn/eqqxxgkx/zcwjgk2020/)。
九、出让合同签订
买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且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和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十、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采矿权买受人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要求,与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计划、法定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十一、标的物交接方式
办理矿业权相关手续。买受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缴纳出让金后,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规定到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矿业权登记相关手续。
十二、注意事项:
1、请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并自愿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2、(1)竞买人未按照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全部要求执行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在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由交易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竞买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3)竞买人如果连续十次输错密码,交易系统将会自动锁定该申请人的CA数字证书权限,申请人如果需要解锁,需联系CA数字证书发放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解除锁定。
(4)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或密码泄漏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在参与网上公开交易活动前,应当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若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网上报价、限时竞价的,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6)建议使用IE浏览器登陆操作。
3、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贻误竞买。建议申请人提前缴纳保证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4、竞买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取消其竞买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内蒙古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鄂托克前旗拟出让建筑用砂采矿权规划区块信息表
附件:2、竞买保证书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