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6-28,更正为:2024-07-03。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05 14:30:00,更正为:2024-07-09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7-05 14:30:00,更正为:2024-07-09 09:00:00。
1、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变更为】:(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须提供扫描件)。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评分办法详细评审中业绩要求【变更为】:供应商业绩(10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供应商每承担 过1项建筑防水工程施工业绩得5分,最高得10分。(响应文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