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伊金霍洛旗郡王府消防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含)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新)或【施工综合资质】(新),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载有二维码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证书如有二维码应清晰,以供查询);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截止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
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内的二级建造师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 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 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