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达拉特旗医疗垃圾转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达拉特旗医疗垃圾转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 感染性废物841-001-01 损伤性废物841-002-01 病理性废物841-003-01 化学性废物841-004-01 药物性废物841-005-01 )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范围涵盖:医疗废物(响应文件须附许可证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