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地下水超采(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新能源项目(EPC模式)设计、施工、采购标段变更公告 |
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正腾新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建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名称 |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地下水超采(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新能源项目(EPC模式) |
招标项目编号 | D1506231506006021001 |
标段(包)名称 | 设计、施工、采购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D15062315060060210010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变更公告发出时间 | 2025年1月3日11时02分24秒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网》 |
是否变更投标信息确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是;2025年1月10日17时30分
|
是否变更开标时间 | 否 |
变更内容 |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地下水超采(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新能源项目(EPC模式)设计、施工、采购标段澄清说明
招标项目编号:D1506231506006021001
编号:001
各潜在投标人: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地下水超采(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新能源项目(EPC模式)设计、施工、采购标段于2025年01月02日通过《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文件的澄清(一次)。请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关注《鄂尔多斯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的“答疑澄清文件领取”菜单,及时下载查看澄清文件。
澄清变更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确认时间及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1月09日17:30 变更为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10日 17:30
2.原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①+②资质:
①设计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需附资质证书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须附有效证件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与原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不符,现需变更为:
投标人须具备①+②资质:
|
| ①设计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需附资质证书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须附有效证件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3.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电气高级工程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扫描件),变更为:须具备电气中级工程师资格(含)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扫描件)。
4.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告!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正腾新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建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1月03日 |
招标人(章) |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