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本中心政府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可以在本中心网站上(网址:http://ggzyjy.ordos.gov.cn/TPFront/)查阅,也可以在本中心运行保障科(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湖滨路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大楼714)索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中心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中心编制的《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中心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址为http://ggzyjy.ordos.gov.cn/TPFront。本中心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和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以本中心名义发布及以本中心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中心提出申请。本中心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本中心自2021年5月13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保障科;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湖滨路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大楼714;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30;通信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湖滨路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大楼714,邮政编码为017000,传真:0477-8398619。
(二)申请形式。向本中心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中心运行保障科领取,也可以在本中心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中心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中心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ggzyjy.ordos.gov.cn/TPFront;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传真发送即可。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证件,当面向本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本中心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本中心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中心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中心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中心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中心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本中心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本中心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鄂尔多斯市纪检委投诉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477—8588749, 传真号码:0477—8588749,通信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党政大楼A座9楼,邮政编码:017000 。接待投诉举报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和传真:
运行保障科:8398619
机关纪委:839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