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全区率先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文件精神,是鄂尔多斯为企业减负、为发展赋能的又一全新举措。
《若干措施》坚持巩固改革成果和鼓励开拓创新相结合、坚持落实落细和差异化引导相结合,从强化主体责任、降低交易成本、加大改革力度、落实监管责任等四个方面提出18项措施,进一步明确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具体工作举措,深化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一、分类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
根据项目类型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标段全部免收投标保证金,施工、采购标段投标保证金上限降至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且最高金额不得超过40万元、25万元。该创新举措除了能为企业减负外,还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投标资格、降低了准入门槛,让更多有意愿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到投标活动中。今年以来,市场主体共免缴建设工程类投标保证金3000多万元,切实减轻了投标企业资金负担。
二、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
鼓励招标人对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或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给予减免投标保证金的优惠待遇。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投标人诚信状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通过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以根据企业的诚信情况,确定不同的缴纳金额。这样一来,企业的负担就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进一步提高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积极性。
三、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
明确招标人应当同时接受现金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形式、金额或比例、收退时间等。要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中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投标人、中标人在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可以自行选择交易担保方式,提升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便利度。
四、丰富保证金缴纳方式,延伸保函使用范围
积极推广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的应用,并依法依规对银行、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加强信用监管,严格防范并依法惩戒交易担保违法失信行为。积极推动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逐步由现金方式向非现金方式转变,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提升企业参与竞争的积极性。
五、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实现招标文件“零费用”。全面取消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招标文件工本费,切实减轻投标企业负担。二是数字证书(CA)实现“全区通”。全面完成CA数字认证的兼容升级,实现全区范围内“一地办理、全区互认、全程通用”,既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又减轻企业投标负担。三是积极推进建立金融超市工作,延伸服务电子化的服务半径,实现市场主体可“一站式”在线完成电子保函办理、保费缴收、合同融资、电子发票和保函开立等。上线“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引进多家金融机构入驻,扩容“中标贷”产品,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繁、融资贵”等困惑,为投标人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
“栽下梧桐树,引来凤凰栖”。我们既要坚定战略自信、保持必胜信念,又要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始终以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把“暖城阳光交易”金字招牌的影响力、传播力转化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力”,聚焦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中市场主体的堵点、难点、痛点,多措并举、凝心聚力,为交易各方主体构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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