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推动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致力“创新服务”,开启“阳光交易”,精准聚焦关键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构建起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竞争有序、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实现交易平台“一体化、电子化”、交易全程“高效率、低成本”、交易主体“零跑腿、不见面”,市场主体获得感显著增强,社会公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一是市旗运行“一体化”。在自治区率先整合各旗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二是平台数据“共享化”。实现国家、自治区、市三大平台项目信息自动同步推送和信息公开统一,并取得认证文件。同时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内蒙古)、信用中国(鄂尔多斯)实现互联共享。
三是结算审核“公示化”。在全国率先成立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中心,建立结算审核平台,增强付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打通了“阳光交易”最后一米。
四是项目评标“五分离”。通过完善评标场地软硬件设施,健全评标场地管理制度等措施,实现了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见证人员在评标过程中“五方分离”,进一步减少评标过程人为干扰因素,提高了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五是评定分离“主责化”。在全区率先开展“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在定标环节给予招标人充分的择优权,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同时降低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让评标专家回归到“专业顾问”角色。
六是招标计划“透明化”。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加大评标情况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评分情况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透明度,推动潜在投标人充分竞争。
七是以大带小“联合体”。制定《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通过设置加分项、认可业绩等办法,鼓励中小微、民营企业与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开启“暖城阳光交易”,让鄂尔多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发展动力大幅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有效释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让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平台交易流程更加科学规范、交易活动更加高效有序、服务供给更加优质充分。让这些创新成果的落地,也充分展示了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打造全国一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以及全国一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面所做的积极努力和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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