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环境才能聚人气,谋发展才能赢未来。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为民服务之“心”,创营商环境之“优”,精准聚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展新趋势,坚持“创新服务·阳光交易”理念,搭建“一网三平台”电子交易体系,深度融合“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多维度打造“暖城阳光交易”极优服务品牌,紧盯目标任务、紧抓工作落实、紧跟改革步伐,构建起改革有深度、创新有高度、服务有温度的全国一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服务”+“阳光”,让办事群众更舒心
交易全程“不见面”。推行招标备案、交易登记、投标过程、办理保函、开标、评标、交易见证、合同订立、异议投诉、招标监管等十个“不见面”,实现“一次办”到“零跑腿”的嬗变,让交易流程更加科学规范,交易活动更加高效有序。
远程评标“常态化”。鄂尔多斯已与全区各盟市全面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合作,与全国11个省区62家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在线签署《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合作战略协议》,与大连、三门峡、宜昌、滨州、济源、焦作、哈尔滨、洛阳、湖北省等自治区外十多个城市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2023年又与成都、重庆、贵阳、潍坊、上海等地签订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协议,进一步扩大跨盟市、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范围,推动优质资源共享,提升专家评审效能。截至2023年9月,鄂尔多斯市远程异地评标率达到96.53%。
数字证书“网上办”。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优势,开通CA办理线上服务,实现CA数字证书全区范围内“一地办理、全区互认、全程通用”,丰富市场主体“零跑腿”成果,持续提升交易活动便利度。
交易见证“数字化”。建立多维立体监控体系,见证人员通过数字交易见证系统全方位实时在线见证开评标过程,及时在系统中记录异常情况,确保专家独立评审、数据真实可靠、现场规范有序,让交易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交易服务“标准化”。2019年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创建任务,成为全区首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工作实施单位,制定了涵盖服务环境、功能设施、交易流程、岗位操作、平台建设、监督管理、服务要求等七个方面的标准153项,采用国家、行业标准43项,最终形成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196项。交易服务标准的创立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构建最佳交易营商环境奠定了基础,也为全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提供了可复制的鄂尔多斯标准。该试点案例获评2022年鄂尔多斯市“科技兴蒙”标准化创新贡献奖。
“交易流程”+“创新”,让市场主体更省心
交易登记“一表办”。项目入场全程在线办理,简化进场交易资料,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只需在线提交《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审查意见表》,即可完成登记,极大地简化了交易流程。
主体入库“一秒办”。取消主体库信息在线核验环节,主体入库由3个工作日内人工核验升级为系统自动核验,极大地缩短了主体入库办理时限,方便了市场主体,激发了市场活力,助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
专家抽取“自主化”。借助“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优势,实现招标人通过自治区综合评审专家库在线自主抽取专家,有效促进招标主体责任落实。
投标担保“即时退”。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实现了投标保证金缴纳全流程在线办理,压缩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未中标人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平均时间由2天变为即时退还,开启投标保证金即时退还工作模式,极大地提高了保证金退还效率。
“交易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更放心
交易合同“在线签”。在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改革过程中,设置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公开专栏,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合同在线签订,并将合同履约、变更信息对外公开,让项目合同信息更加公开、透明。
交易信息“全公开”。鄂尔多斯市将招标公告和公示等信息同步交互至自治区、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交易全程公开、信息实时共享,社会公众可免费查阅、下载。进一步加大评标情况公开力度,在全区率先对被否决投标人的名称、依据及原因等内容进行公示,积极推进项目评分情况向社会公开,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数字赋能,服务暖心。未来,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更高站位、更广视野、更实举措,在应对挑战中开拓,在改革创新中奋进,在转型发展中跨越,全力拓宽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大道”,为市场主体提供更高效、更公正、更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倾心铸就“暖城阳光交易”极优服务品牌,为实现鄂尔多斯“三个四”目标任务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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