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示期: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24日,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准予办理采矿权登记。
三、以上拍卖出让成交采矿权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
联系单位: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敖镇
联系电话:0477-7621928
(二)交易平台
联系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湖滨路
联系电话:0477-8398695
(三)代理机构
联系单位:内蒙古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大学西街银都大厦B座611室
联系电话:15704958763
2023年0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