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建筑用砂矿
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深化矿产资源改革,按照《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试行)》《鄂托克前旗拟设建筑用砂矿采矿权规划区块市场化出让方案》的要求,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委托内蒙古金槌拍卖有限公司对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1号区块建筑用砂矿、鄂托克前旗城川镇区块建筑用砂矿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标的
标的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1号区块建筑用砂矿:位于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乌兰道崩嘎查,区块面积:0.3867㎢,起拍价630.88万元,加价幅度25万元/次。
标的二:鄂托克前旗城川镇区块建筑用砂矿:位于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区块面积:0.6662㎢,起拍价1188.23万元,加价幅度47万元/次。
出让区块面积、拐点坐标等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1.出让人: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苏力迪东街
联系电话:15947276762
2.中介机构: 内蒙古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炭大厦401室
联系电话:13704771672
3.交易平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湖滨路
网址:http:/www.ordosggzyjy.org.cn
联系电话:0477-8398695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鄂托克前旗依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营利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本次区块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区块竞买:
(1)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
(2)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
(3)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缴纳竞买交易保证金,可抵采矿权出让收益,竞买不成竞买交易保证金如数退回,但不计利息。
4.竞买人竞卖成功后投入生产加工的设备在行业内需具有先进性,可实现资源节约利用、绿色规模化生产。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27日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7日16:30分。
2.报名方式
(1)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主体注册,在线办理CA数字证书。
(2)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网址: http://www.ordosggzyjy.org.cn:10967/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3.报名所需资料
(1)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2)竞买保证书(加盖公章)
(3)竞买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
(4)竞买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
(5)资信证明(基本账户)
(6)授权委托书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报名材料提交要求。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原件且清晰的报名材料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由拍卖公司进行资格初审,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的由出让人和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竞买人资格确认书》。竞买人自行下载。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8日。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拍卖
(二)网上拍卖时间
2023年4月28日上午10:00时
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价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拍卖采用延时竞价的方式,延时竞价时间为300秒,延时竞价直至无新的报价产生则整个竞价环节结束。
标的一:起拍价630.88万元,加价幅度25万元/次。
标的二:起拍价1188.23万元,加价幅度47万元/次。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出价将自动成交,最高出价的竞买者即成为买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址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7日
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乌兰道崩嘎查和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
本次拍卖出让不组织竞买人进行现场踏勘,请竞买人自行踏勘。
七、竞买交易保证金缴纳
标的一:600万元人民币
标的二:1000万元人民币
竞买人应于2023年4月17日16:30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从竞买人基本账户缴纳至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保证金由竞买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保证金缴纳码”,在缴纳保证金时务必将保证金缴纳码填入银行结算申请书中的“附加信息及用途栏”。缴纳后应与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联系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自动退还。
财务联系电话:0477-8398645
缴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商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账号:477900400810123
行号:308205036047
电话:0477-5100809
2.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
账号:0477 0101 2000 3461 87
行号:313205000010
电话:18604779160
3.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城支行:
账号: 7804501220000000040464
行号:402205840311
电话:15847319220
4. 浦发银行鄂尔多斯分行:
账号:0154900312921
行号:310205012214
电话:0477-5113475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账号:0612080129200125835
行号:102205008014
电话:13904775711 电话:13310339936
八、成交确认及结果公示
(一)签订《建筑用砂采矿权规划区块成交确认书》
网上拍卖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人。竞得人按照系统提示在交易平台与出让人签订《建筑用砂采矿权规划区块成交确认书》
(二)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第1个工作日开始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网站如下:
1.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ordosggzyjy.org.cn);
2.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lr.gov.cn/);
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网(http://ordos.nmggtt.gov.cn/)。
4.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etkqq.gov.cn/eqqxxgkx/zcwjgk2020/)
九、出让合同签订
买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期且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和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十、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采矿权竞得人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等相关要求,与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计划、法定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在出让合同中明确。按照财政部《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21〕19号)文件要求,矿业权出让收益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十一、标的物交接方式
办理矿业权相关手续。买受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缴纳出让金后,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规定到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矿业权登记相关手续。
十二、特别提示:
请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并自愿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附件:1、鄂托克前旗拟出让建筑用砂采矿权规划区块信息表
2、竞买保证书。
3.竞买申请书。
4.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操作指南。
内蒙古金槌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