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鄂东自然挂告字〔2024〕23号
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批准,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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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60220240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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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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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28.69平方米(合34.8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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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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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胜路东、乌审街北、林荫路西、九号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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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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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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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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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R≤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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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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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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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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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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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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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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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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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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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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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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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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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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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724BA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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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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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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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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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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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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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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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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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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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2002222020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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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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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宗地为“带方案出让”,具体规划设计方案如下:
地块总用地面积23228.69㎡,总建筑面积为79551.99㎡,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8070.34㎡,包括住宅51879.32㎡、商业5520.69㎡,及配套用房670.33㎡。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21481.65㎡,其中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8763.23㎡,库房2718.42㎡。地下室包含人防建筑面积4639.16㎡。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机动车车位不小于584个。出入口位于用地北侧九号街。最大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建筑退南侧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退西侧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退东侧用地红线不小于15米。
项目拟建五栋住宅和底层商业配套。一栋26层住宅,1至2层为商业,1至26层为住宅,总高度79.8米。一栋10层住宅,1-10层为住宅,总高度31.8米。一栋26层住宅,1至26层为住宅,总高度79.8米。一栋16层住宅,1至2层为商业,3至16层为住宅,总高度52.8米。一栋25层住宅,1至2层为商业,3至25层为住宅,总高度79.8米。地下室出入口位于用地南侧和西侧,为7米宽双向出入口。
竟得人须按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同时在土地成交后缴纳规划方案设计费268 万元,项目建成后需提供回迁安置住房约12000平方米,单价为5300元/平方米。
上述宗地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对安置房源与其自行销售的商品住房同步开工、同步竣工、同品质建设,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项目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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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1、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要求,竞买人存在有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3、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
三、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3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点击“公告信息”----“资源详情”----“文件下载”直接下载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3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点击“公告信息”----“资源详情”----“竞买申请”,按照网上交易流程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17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报价资格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贻误竞买。建议申请人提前缴纳保证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止。
八、2024年12月25日17时挂牌截止时,通过挂牌报价或竞价显示预竞得人后,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页面打印预成交通知书,并按照公告要求完成审核资料的上传。成交审查合格后,出让人、竞得人在网上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资料审查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7时。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时,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确定预竞得人。
3、本次报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获得竞买权限后,竞买人通过用户名登录报名界面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4、凡交纳保证金与出让金者,必须由挂牌申请人缴纳,不得代缴,否则不予退还。
5、建设时严格按规划要求退出道路及建筑红线。
6、此次出让成交的宗地,税金按国家规定收取。
7、地块指标最终以审定的规划条件书为准。
8、办理CA锁:竞买人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ordosggzyjy.org.cn/TPFront/),依次点击“首页”-“办事指南”-“办事须知”-“CA”办理栏目,按照CA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办理CA锁。
9、《XXX公司关于办理竞买保证金转出让金的函》(单位红头文件)发至763127048@qq.com,具体模板见附件。不可以网上上传的可邮寄至: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207办公室收,电话:8398645。
10、报价一旦提交不可撤销,请竞买人谨慎报价。可刷新页面确认报价是否成功,请勿连续点击。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要素保障综合交易中心813室、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1708室
联系电话: 0477-8398695、8329562、8398645(保证金缴纳)
联 系 人:高金 张清华
交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保证金缴纳至系统自动生成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招商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2、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城支行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4、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康宁路支行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交纳出让金账户:
1、户名:待缴库税款-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税务局
账号:05100000000337106
开户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库
行号:011205011005
2、户名:待缴库税款-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账号:05100000000337105
开户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库
行号:011205011005
3、户名:待缴库税款-国家税务总局东胜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账号:05100000000337110
开户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库
行号:011205011005
4、户名:待缴库税款-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高新国库)
账号:05100005000537101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库(代理)
行号:011205020231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