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标准地)
乌自然挂告字〔2024〕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乌审旗人民政府批准,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出让1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有建设用地(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2024133
|
宗地面积:
|
163347㎡
(合245.0205亩)
|
宗地坐落:
|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工业项目区经四路东侧、纬三路北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 (米):
|
/
|
土地用途:
|
三类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不低于260万元/亩
|
保证金 (万元):
|
392.0328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502124BA0088
|
现状土地条件:场地平整
|
起始价 (万元):
|
1960.164
|
加价幅度(万元):
|
163.347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15时00分
|
备注
|
|
地块控制性指标情况:
1、亩均税收:项目达产后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
2、亩均产值:年亩均产值不低于280万元/亩。
3、以上宗地所在园区已统一实施区域评估,区域评估结果详见: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鄂尔多斯市区域评估成果-苏里格产业园
(网址:http://www.ordos.gov.cn/zt_127959/gyyqypggs/nmgeedsslgjjkfq/)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有拖欠土地价款、违法用地正在查处、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情形之一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要求,竞买人存在有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4、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
三、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2月03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公告信息”----“资源详情”----“文件下载”直接下载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2月03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点击“公告信息”----“资源详情”----“竞买申请”,按照网上交易流程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03日17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报价资格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5日15时00分止。
八、2024年12月05日15时挂牌截止时,通过挂牌报价或竞价显示预竞得人后,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页面打印预成交通知书,并按照公告要求完成审核资料的上传。成交审查合格后,出让人、竞得人在网上签订成交确认书。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15时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止
九、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时,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确定预竞得人。
3、本次报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获得竞买权限后,竞买人通过用户名登录报名界面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4、凡交纳保证金与出让金者,必须由挂牌申请人缴纳,不得代缴,否则不予退还。
5、建设时严格按规划要求退出道路及建筑红线。
6、此次出让成交的宗地,税金按国家规定收取。
7、地块指标最终以审定的规划局城市设计为准。
8、竞买者取得土地后,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签订《工业用地“标准地”使用协议》。
9、办理CA锁
竞买人在申请竞买前需先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ordosggzyjy.org.cn/TPFront/),依次点击“首页”-“办事指南”-“办事须知”-“CA”办理栏目,按照CA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办理CA锁。取得CA锁后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土地交易竞买人操作指南“依次办理。
10、报价一旦提交不可撤销,请竞买人谨慎报价,可刷新页面确认报价是否成功,请勿连续点击。
11、宗地成交后竞得人出具《XXX公司关于办理竞买保证金转出让金的函》(单位红头文件)发送至邮箱763127048@qq.com,具体模板见附件。如无法发送至邮箱也可以邮寄至: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207办公室收,电话:8398645
12、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贻误竞买。建议申请人提前缴纳保证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及产权交易中心813室、乌审旗自然资源局303室
联系电话:0477-8398695、0477-7220134、8398603(保证金缴纳)
联 系 人:高金 乌云塔娜
交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保证金缴纳至系统自动生成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招商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2、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城支行
3、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康宁路支行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交纳出让金账户:
1、收款行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乌审旗支库(代理)
乌审旗国税局账号:05100600000437103
乌审旗国税局收款行行号:011205710067
乌审旗国税局开户行行号:011205710067
乌审旗国税局接收直接参与机构:011100000011
乌审旗国税局收款人名称:待缴库税款--乌审旗国税局
2、收款行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乌审旗支库(代理)
苏里格国税分局账号:05100600000437107
苏里格国税分局收款行行号:011205710067
苏里格国税分局开户行行号:011205710067
苏里格国税分局接收直接参与机构:011100000011
苏里格国税分局收款人名称:待缴库税款--乌审旗苏里格国税分局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