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鄂康自然挂告字〔2024〕1号
经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批准,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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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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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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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98公顷(合115.04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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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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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康巴什中小企业项目园纬三路南,纬一路北,经四南路东,经三南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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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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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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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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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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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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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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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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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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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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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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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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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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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物经财政没收评估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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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00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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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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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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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
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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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823BA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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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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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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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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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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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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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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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2日
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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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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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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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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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需要在X26-15地块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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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地块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意向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地上情况(地上附着物、构建物等),勘查清楚,了解宗地具体规划。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要求,竞买人存在有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4、有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出让活动。
三、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9月2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公告信息”----“资源详情”----“文件下载”直接下载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9月2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点击“公告信息”----“资源详情”----“竞买申请”,按照网上交易流程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日17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尽量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汇入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免贻误竞买。建议申请人提前缴纳保证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六、报价资格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获得竞买权限,系统自动向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该确认书作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挂牌,挂牌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9时至2024年9月4日15时止。
八、报价一旦提交不可撤销,请竞买人谨慎报价。可刷新页面确认报价是否成功,请勿连续点击。
九、2024年9月4日15时,挂牌截止时,通过挂牌报价或竞价显示预竞得人后,预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页面打印预成交通知书,并按照公告要求完成审核资料的上传。成交审查合格后,出让人、竞得人在网上签订成交确认书。
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17时(5个工作日)。
十、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预竞得人。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时,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确定预竞得人。
3、本次报价通过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获得竞买权限后,竞买人通过用户名登陆报名界面进行报价,不接受现场、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4、凡交纳保证金与出让金者,必须由挂牌申请人缴纳,不得代缴,否则不予退还。
5、建设时严格按规划要求退出道路及建筑红线。
6、此次出让成交的宗地,税金按国家规定收取。
7、地块指标最终以审定的规划局城市设计为准。
8、办理CA锁:竞买人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ordos.gov.cn/TPFront/),依次点击“首页”-“办事指南”-“办事须知”-“CA”办理栏目,按照CA办理一次性告知书要求办理CA锁。
9、《XXX公司关于办理竞买保证金转出让金的函》(单位红头文件)发至763127048@qq.com,具体模板见附件。不可以网上上传的可邮寄至: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207办公室收,电话:8398645
10、宗地按现状交地,宗地内现有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经评估以2250012元价格一并由土地竞得人受让。受让后,如需依法拆除该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由土地竞得人承担相关费用和不利法律后果。
11.竞得人需要在X26-15地块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13室
联系电话:8398695(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477-8595993(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
8398645(保证金缴纳)
联 系 人:高金 段龙
交纳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足额保证金缴纳至系统自动生成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招商银行鄂尔多斯康巴什支行
2、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城支行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4、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胜支行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康巴什康宁路支行
出让金交纳具体事项请联系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康巴什区分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