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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房产转让网上拍卖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2024/10/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杭锦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北京房产及车位二次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北京朝阳区八里庄北里129号院4号楼1单元701住宅及负一层542车位(住宅面积约292.44㎡,车位面积约39.12㎡)

项目编号

CQHJ2024PM0073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拍卖

标的所在地区

北京朝阳区八里庄北里129号院4号楼1单元701住宅及负一层542车位

公告期

2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起拍价(万元)

2887.2407万元

加价幅度

(元/次)

1万元/次

保证金(万元)

300万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开始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报名结束日期

2024年11月27日17:00时前

报名地点

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http://www.ordosggzyjy.org.cn/TPFront_hjq/hjq/023011/023011003/)

网上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28日上午10时,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7日17:00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一、委托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鄂尔多斯市益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实物资产转让申请将杭锦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北京房产及负一层542车位按本公告内容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发布拍卖信息,我方在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中介机构具体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的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委托方:杭锦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二、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北京朝阳区八里庄北里129号院4号楼1单元701住宅及负一层542车位(住宅面积约292.44㎡,车位面积约39.12㎡)

是否涉讼

☑非涉讼项目    □ 国有破产项目   □ 国有涉讼项目

标的基本情况

杭锦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北京房产及负一层542车位(住宅面积约292.44㎡,车位面积约39.12㎡)

瑕疵说明

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事项说明

1、竞买人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其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该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2、标的拍卖转让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竞买人可到实地查看标的现状,转让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买人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人:乌日恒     联系方式:15934987570

3、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不到标的保留价的,拍卖不成交。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表示了解并认可我公司的拍卖流程。

资产

评估

备案

情况

 

评估机构

内蒙古昌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杭锦旗财政局

□核准   ☑备案

评估报告书号

内昌信房估字[2024]第0122号

内昌信房估字[2024]第0123号

评估基准日

2024年7月11日

资产评估值(万元)

2946.1640万元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名称

杭锦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基本情况

机构信息

机构地址

杭锦旗

机构负责人

陈春艳

经济性质

机    关

联系方式

受托人

乌日恒

联系电话

15934987570

通讯地址

杭锦旗锡尼镇

邮编

 

授权

委托

授权范围

及期限

☑递送与转让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关资料

☑负责与交易中心及受让方的联络、谈判工作

☑签署与转让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等

☑委托期限:从即日起至办理完上述委托事项止。

内部决策

情   况

杭锦旗财政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呈报《罚没财物处置方案》的请示

杭财综报[2024]8号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称

杭锦旗财政局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杭锦旗财政局关于同意罚没财物处置方案的批复

杭财发[2024]189号

主要内容

 

 

四、信息发布、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

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媒体

☑  A.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

☑  B.《中国新闻》  ☑ C.《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 D.《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网》  ☑ E.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F.其他:

信息发布期满后

 ☑ A.信息发布终结  □B.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工作日(自然日)为一个周期延牌□  C.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与委托方协商

预展时间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7日17:00时止

预展地点

标的所在地

网上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28日上午10:00时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下午17时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如果竞买企业办理过CA证书,需增加“主体类型-意向受让方”,并完善基本信息;未办理过CA证书的,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主体登录专区进行“免费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并办理CA证书。成功办理CA锁并缴纳竞拍保证金后联系我公司线下签订《竞买协议书》方算报名成功。(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

本次采用网上竞价处置,本次网上竞价将采用延时竞价的方式。2024年11月28日上午10:00时,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出价则开始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每次竞价时间为1800秒,不限竞价次数,延时竞价直至无新的报价产生则整个竞价环节结束。(详细操作程序参考公告中的附件)

请各竞买人准备一台具有IE浏览器的电脑,自行进行安装调试及网上竞价指导。

拍卖规则

1、本次拍卖为网络拍卖,不设现场拍卖会,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表示了解并认可我中心的网上竞价流程。按照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网络拍卖竞价操作手册进行竞价。

2、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表示其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情况,并认可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网关于本标的拍卖公告的全部内容及要求本标的拍卖方案的全部内容,竞买人须谨慎出价,一经应价不得反悔。

3、竞买人需自行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情况,拍卖成交后由转让方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成交标的所涉及的相关税、费。

4、本次网上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网上竞价不成交。

5、本次网上拍卖均为现状拍卖,本公司及委托方对拍卖标的的品质及瑕疵不作担保。当网上竞价公告及我公司提供的相关数据与网上竞价时公布的数据不符时,以相关部门实际确认的数据为准,但成交价不变。

6、本次拍卖会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上午10时,限时竞价时间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中每当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时,限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计算,直至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场中再无新的报价,且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最高出价将自动成交,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受让方)于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署《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

8、在拍卖开始前发现拍卖标的有重大瑕疵或争议的不宜实施拍卖的,委托人可以撤回拍卖标的,终止(中止)拍卖。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1、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锦旗分中心网办理注册报名并将保证金交纳至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以到账审核时间为准)。

2、竞买人需自行对自身的竞买资格进行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竞买人拍卖成功后严格按照拍卖方案及买卖协议内容进行办理手续。

4、竞买人需承诺:(1)认可并接受本项目所涉及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2)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买受人(受让方)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与委托方办理价款缴纳及资产移交手续。

竞买人资格条件

1、合法存续的法人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

设定

1、缴纳认购保证金金额:300万元

2、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127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现金   ☑电汇   ☑转账   □其他

4、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鄂尔多斯市益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鄂尔多斯银行乌审西街营业部

账  号:867701301421000505

行  号:313205000132

财务联系电话:0477-3877451

5、保证事项:1、请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并自愿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包括标的交易的风险和瑕疵)。3.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缴付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1)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有其他失误行为给拍卖人、委托方以及他人造成利益损害的;(2)竞买人成交后反悔或逾期未按规定交清成交价款的,全额扣收保证金,并按《拍卖法》有关规定处置。

6、处置方法:竞买者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的,其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金,买受人履约完成后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买受人在与委托人签订的《买卖协议》中约定时间内未完成标的物移交手续办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由拍卖人指定帐户保管,以对公转账凭证为依据。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约及违反有关拍卖规则的扣除所缴纳保证金。竞买不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原路退还。

7、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人或买受人与相关方签订的《竞买协议》或《交易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拍卖机构

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益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主持人:李晶   国家注册拍卖师编号:2000131

联系人:0477-3877169/15389877169

  
附件:
主题库操作手册.pdf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网上竞价操作程序.doc
授权委托书3.docx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2.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2.doc
北京房产请示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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